Re: 这里是充满爱与闪光的偷可板

楼主: maozz (毛子)   2021-07-01 12:20:55
我用手机发文就不太会用签名档
用电脑的话就比较会用
因为接口还有发文流程的关系
我手机用Pitt发文
是要自己去在标题下面选择签名档
但通常我就直接跳过那一行了
打完标题 直接打内文
打完内文就发布 不太会去用签名档
但电脑的话就是要发布之前才会跳出来问你
要用哪个签名档或是不用
这有点像去麦当劳点餐
点完你要的
店员问说 "还有要加点什么吗?"
跟 "要加点一份薯条吗?"
的差别
后者比较容易引导顾客进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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