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
那个被干的女士官真衰!
明明都释宪除罪了,但判决赔偿原配的90万还是要每个月支付一万
理由是
‘……但是双方和解部分属于民事范畴,与刑事判决部分无关
,双方于民事已达成和解,所以90万元仍需赔偿。’
觉得中华民国法律体系很白痴
基于刑事事由衍生的民事判决,也是要一起看的吧
原来理由没了就没了啊
还要赔三小
我觉得你继受性很强欸 天底下没什么“本来就”的事吧
作者:
kaeun421 (newkakaeun)
2020-09-23 11:48:00笑死 ==没常识
不是 你们一直讲 要分开 为什么要分开 有谁能说吗?我不喜欢 规定说要分开 喔 就不思考好像永远都要分开不能推翻 干也有民事审判审到一半停下来等刑事诉讼结果的啊 为什么一定没有关联?笑我可以 我宁愿被笑 这新闻明明就是不合理的事反正 这世上一堆人 怎么说..就是爱墨守成规吧 习惯了
你不喜欢你家的事情啊,有本事就去改规则,没本事只会在这边讲没建设性的话,怕大家不知道你的程度哦?刑事除罪不是他就合法,只是不会让国家对你用刑,但不代表不用付其他法律责任多看看书啊,用你的脑袋想什么事情都会是不合理的
程度不好就不好啦哈哈 我才不在乎 我就爱讲自己的想法;你也没看多少书啊 怎么看我都觉得你的思维都只是个照本宣科的学究。 法律本来就是可以很多解释,通奸就没错啊!应该全部免除责任才对。
要有自己的想法也要从现有基础上更正,不然就只是天马行空不切实际的幻想,简单来说叫做幼稚
作者:
kaeun421 (newkakaeun)
2020-09-23 12:54:00说顶大博没读多少书QQQ井底之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