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oudlaba (小云虫)》之铭言:
: 就可版快特赦窝
: 我已经深刻反省过了
: 10年真的太长了
: 酒驾都没这么久
: 当年的窝太不成熟了
: 我现在已经足够成熟不会闹版了
: QAQ
要搞特赦要先检视法理面向
他敢搞特赦你一人 那其他永桶的一定也会暴动
要特赦就特赦相同状况的人
再者 小组长是否同意推翻前板主的判例又是个问题
还有开了推翻先例之后 那水桶太重什么的就暴动来特赦就好啦 还水桶干嘛
对看板徒增不稳定成分 是很不推荐的事情
但对其他可以看戏的来说是好事(X)
再来诚信面来说 就论特赦好了 政见没有指定ID 只有抽象的暱称
每个被永桶的暱称打 小云虫 大家都改叫他小云虫 是否就要特赦他??
如果这样搞等同推翻不同判例的先例 管板层面来说 也不用管了 直接大party比较快
所以以我管板多年的经验来看 政见写那样勇气可嘉阿!!!!
不论如何都是双面刃der
不搞特例跟特权才是管理上策 这就是为何几乎没被申诉过的原因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