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闹板的审查标准定义增订明确:
要件一:有不合法手段
未以谩骂
无建设性的情绪发泄言语
超过意见表达必要的连续嘘等
要件二:范围够大
连续期间内超过二篇的文有吵架情况
,前述其连续期间限定四天以上的间隔
要件三:涉及三人以上
例如实际上仅属甲跟乙丙纷争,且未延续为一定范围者不以闹板论
(此要件如要件二未达,通常也会被挡掉,可能非必要;一次很多人吵,在同一篇其实也
不该是闹板。)
要件四:主观意图有闹板的恶意
要有使板使用者感到影响阅读,
唯如有实质在就事论事地讨论,
即使口气差也不能算闹板。
要件五:实质致生大多数板使用者阅读困难且不愿关切
(此要件如以上四要件皆符合,通常也会被挡掉。)
小结:
闹板的处罚是为了公益性,唯其并不属任一条具体的犯规行为,是有其抽象模糊的判定
暧昧地带。
为使乡民得到更公平公正地裁量与使管理者方便判断,在目前关于闹板的定义,希望将
板规酌纳以上要件判断标准,使该项处罚规定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