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板规上次已有对板主所欲网罗的有些认知,但还是有想询问板主的地方:
我今想在这里抒发关于A和B的事跟感想,
依照上次归纳的检验法
1. 确实有些客观先发生的事由(并不明显纯我跟A和我跟B间)
2. 特定人:A、B,所以不是特定族群
3. 表达的是观感,形容词词组不会超出下列,如果有不适法的可否挑出哪几个不行?
(
1.[恶心] 用法:让人觉得恶心
2.[贱] 用法:让人觉得贱
3.[糟糕] 用法:让人觉得很糟糕
4.[白目] 用法:让人觉得很白目
5.[鸭霸] 用法:让人觉得很鸭霸
6.[肚烂] 用法:让人觉得很肚烂
7.[龌龊] 用法:让人觉得很龌龊
8.[不舒服] 用法: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9.[讨厌] 用法:让人觉得很讨厌
10.[自私] 用法:让人觉得很自私
11.[无耻] 用法:让人觉得很无耻
12.[卑鄙] 用法:让人觉得很卑鄙
13.[奸诈] 用法:让人觉得很奸诈
14.[丑恶] 用法:让人觉得很丑恶
15.[脑残] 用法:让人觉得很脑残
16.[反感] 用法:让人觉得很反感
17.[不爽] 用法:让人觉得很不爽
)
实际的叙述法大概是:
‘(叙述A在本板或它板或现实做的某事某事....),我觉得A这样实在很让人觉得(恶心/
贱/糟糕..等上述的形容词)’
请问以这样形式发表观感,就不违反板规2以及其他板规,能合法发布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