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828203 ()》之铭言:
: 今天注意到某特定帐号一直在批评某些事情,
: google一下他文章中的主人翁,
: 还真的有这个人,
: 不过也看到该特定l开头的帐号好像还有其他帐号。
: 如果文章中所评论事项为不真实的……
: 法律小姿势,
: 中华民国刑法第310条 毁谤罪
: https://i.imgur.com/isXCcFA.jpg
: 刑法 第314条
: 本章之罪,须告诉乃论。
: 也就是说要看主人翁要不要提告。
: 不过,这类文章一多应该足以有乱板嫌疑吧?
那个 是诽谤 XDDDDD
文字记录下来我记得还有加重诽谤罪
不过都是属于妨碍名誉案啦
大概是这样子
这是我的小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