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最近两个礼拜以来,为了发文而发文的趋向有越来越明显的迹象,
因此我希望能减缓这种情形。
在经过大家讨论与投票(#1RX1qav7 (talk))后,决议如下:
1. 8月份以前没发过文的新朋友请发(补)篇自介,格式可参照#1RK385aL (talk)再进行
发文,无自介者文章一律删除,不溯及既往。
超过3次违反本条者禁言一周。
2. 修正既有板规如下:
┌────┬───────────────┬───────────────┐
│板规编号│ 修 改 前 板 规 │ 修 改 后 板 规 │
├────┼───────────────┼───────────────┤
│ │请勿发表电脑观看为一行文字之 │请勿发表电脑观看为一行文字之 │
│ 3.1 │文章,或不足二十个繁体中文字 │文章,或不足五十个繁体中文字 │
│ │之文章。 │之文章。 │
│ │ │ │
├────┼───────────────┼───────────────┤
│ │每人每日限发五十篇文章,每次 │每人每日限发五十篇文章,文章 │
│ 3.2 │仅能连发五篇文章。 │与文章间发文间隔必须超过五分 │
│ │ │钟。 │
└────┴───────────────┴───────────────┘
※初犯者处禁言1日;第二次以上犯者依次禁言15、30、60、120日。
3. 暂行板规执行时间为 8/30 00:00 开始到11/24 18:00为止。
暂行板规执行结束后,将修正回原本板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