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最近两个礼拜以来,为了发文而发文的趋向有越来越明显的迹象,
因此我希望能减缓这种情形。
在经过大家讨论与投票(#1RX1qav7 (talk))后,决议如下:
1. 8月份以前没发过文的新朋友请发(补)篇自介,格式可参照#1RK385aL (talk)再进行
   发文,无自介者文章一律删除,不溯及既往。
   超过3次违反本条者禁言一周。
2. 修正既有板规如下:
┌────┬───────────────┬───────────────┐
│板规编号│ 修   改   前   板    规      │ 修   改   后   板   规       │
├────┼───────────────┼───────────────┤
│        │请勿发表电脑观看为一行文字之  │请勿发表电脑观看为一行文字之  │
│  3.1   │文章,或不足二十个繁体中文字  │文章,或不足五十个繁体中文字  │
│        │之文章。                      │之文章。                      │
│        │                              │                              │
├────┼───────────────┼───────────────┤
│        │每人每日限发五十篇文章,每次  │每人每日限发五十篇文章,文章  │
│  3.2   │仅能连发五篇文章。            │与文章间发文间隔必须超过五分  │
│        │                              │钟。                          │
└────┴───────────────┴───────────────┘
※初犯者处禁言1日;第二次以上犯者依次禁言15、30、60、120日。 
3. 暂行板规执行时间为 8/30 00:00 开始到11/24  18:00为止。
   暂行板规执行结束后,将修正回原本板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