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刚去找侦查队长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8-03-06 20:26:28
来,我教妳!
别说我这个主人只会欺负妳。
能坚持被告还认真教告自己的人不多了,妳要珍惜!
※ 引述《a000D00000 (没有)》之铭言:
: 也许是副队长
: 也许是侦查佐
先不管是否认识、是否有此两人。
不要加“也许”,语气不坚定,就算真的有这两个也不会有人信!
讲出来没人信,讲心酸的干嘛?
: 讨论提告恐吓一案
: 根据其内文所言
: 我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就是在恐吓我
这一段跟我保留法律追诉权一样,都叫屁话!
有相关证据,妳还告诉我这个被告?
妳没事吧?
妳的律师睡着了吗?
啊!我又提到重要关键人,妳忘了要找律师吗?
再笨也该知道自保,再蠢也该知道保留底牌,妳先展示妳的底牌,如果有危险,我跟我的
律师不会找漏洞钻吗?
但妳的不用钻,妳都很贴心帮我钻便便,谢谢啊!
: 侦查队长(也许是副队长或侦查佐)
也许……
谢谢妳,我很放心XD
: 认为已构成刑法的恐吓罪
: 建议我再加告
这一句又是露馅的屁话!
没有任何人会建议妳加告的,她们很懒得处理这种小事,又杂又烂,没绩效还可能得罪小
人。
: 我最近几天就会去加告
: 顺便再提供该员ip资料
: 恐吓罪是非告诉乃论罪(俗称公诉罪)
所谓的公诉罪确实比较严重,只有成与不成,无法撤案。
前提是妳已经恐吓很多版主、小组长到并柜了,有事也能到监狱里找妳算帐,我怕屁怕啊

: 检察官得知后就必须主动侦办
: 刑法第305条恐吓罪:“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
害?
以上,报告完毕。
继续相爱相杀的奇幻冒险旅程,啊嘶~~~
作者: a000D00000 (月工芒果老师)   2018-03-06 20:30:00
我现在就告诉你,我哥就是侦查队长(副队长或是侦查佐)我真的很想看看你的长相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8-03-06 20:34:00
这好像常常听到,有后续吗?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8-03-06 20:36:00
已经拖戏拖三个月了,好烦……给我妳哥的名字,电话,我打给他。
作者: claymath (轮回的印记 藏在我眉宇)   2018-03-06 20:49:00
麻烦给我你哥的名字 谢谢
楼主: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8-03-06 20:52:00
而且我是怕妳闹到我家人,换我被唸,我不怕妳找到我每次唬一唬就删文,只是更没说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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