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灌水文条款

楼主: steve1121 (o'.'o)   2016-08-26 19:12:55
┌─────────────────────────────────────┐
│ 文章代码(AID): #1NZoK7y9 (talk) [ptt.cc] [公告] talk板板规 2016.07.20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68998919.A.F09.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
> ★ m 1 7/20 steve1121 □ [公告] talk板板规 2016.07.20
→ laurenceliu: 板主大大 本肥理解能力较差 08/24 14:47
→ laurenceliu: 彻底了解板规之前不敢随便发文以下问题还请抽空 08/24 14:47
→ laurenceliu: 回复 谢谢! 08/24 14:47
→ laurenceliu: 2、灌水文条款 08/24 14:47
→ laurenceliu: 2.1 本板不欢迎带着不当意图(如发文门槛、 08/24 14:47
→ laurenceliu: ^^^^^^^^^^^^^^^^^^^^^ 08/24 14:47
→ laurenceliu: 竞选门槛等)来冲文章数及P币之使用者 08/24 14:47
→ laurenceliu: ^^^^^^^^^^^^^^^^^^^^^^^^^^^^^^^^^^ 08/24 14:47
→ laurenceliu: 2.2 每天发文限制为50篇,违者视为恶意灌水 08/24 14:47
→ laurenceliu: ^^^^^^^^^^^^^^^^ 08/24 14:47
→ laurenceliu: ** → 请问2.2与2.1有无互相抵触? 08/24 14:47
→ laurenceliu: 2.5 请勿发表无意义或缺乏意义之文章, 08/24 14:47
→ laurenceliu: ^^^^^^^^^^^^^^^^^^^^^^^^^^^^^^^^ 08/24 14:47
→ laurenceliu: 超过五篇则视为恶意灌水 08/24 14:47
→ laurenceliu: ^^^^^^^^^^^^^^^^^^^^^^ 08/24 14:47
→ laurenceliu: → 请问有没有明确认定标准? 08/24 14:47
→ laurenceliu: 稍微看了目前此看板文章 08/24 14:47
→ laurenceliu: 无法得知板主判断依据 08/24 14:47
今日才发现使用者 laurenceliu 推文提出板规上的疑问,
因此,作了下列的说明与回答。
一、板规 2.1与 2.2是否有互相抵触?
  本人是认为没有互相抵触。在板规2 的规范为“灌水文条款”,例如:在前些日子
  有一位使用者发表了一篇文章,内文大意为表示因特定原因所以需要发表大量的文
  章。以该案例来说,虽然有符合板规 2.1规范中的“不当意图”,但仅仅只有发表
  一篇文章,所以我是认定为“仅有不当意图,但未达灌水或冲文章的标准”。
二、那要发表多少篇文章,才符合持不当意图之灌水或冲文章的标准?
  我的认定标准是短时间内连续三篇以上,或单日超过五篇以上,且自承因特定原因
  需要在本看板冲文章,那就可以考虑以板规 2.1判定违规。当然这仅仅是我认定的
  标准,在实务上还是会尽量与板主 hateOnas 进行讨论,并协调出一个标准以利执
  行板务工作。
三、板规 2.2为单日发表超过50篇文章,也就是单日发表第51篇文章,就判定违规。
作者: e223445 (魔法師天然(ËŠË™_˙ˋ))   2016-08-26 19:31:00
好窝o'.'o
作者: anc5566 (5566)   2016-08-26 21:04:00
原来如此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6-08-27 09:10:00
不当意图要怎么判定?
楼主: steve1121 (o'.'o)   2016-08-27 11:03:00
2.1 本板不欢迎带着不当意图(如发文门槛、竞选门槛等).通常为自承,不然很难判定。 o'.'o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