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萤火虫之墓 转载自云林樟湖校长陈清圳

楼主: mimifaye (mimifaye)   2016-04-19 00:56:30
很抱歉,不知道此篇发文po在本版是否合适。
但因为权限未到,无法在爆料版发文
又很想昭告天下我们热爱的台湾生态被破坏
实在很令人难过。只好分享给大家陈校长的发文
如果版友或版主能够转载,我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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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云林樟湖国中小的陈清圳校长在fb的发文
萤火虫之墓
四月13日夜晚,我依著感觉走到学校对面林地,准备去看看萤火虫的数量。当我穿越黑
夜,来到蛇皇洞凉亭时,揉揉眼睛,整个傻眼,怎么熟悉的森林不见了,而且一片空旷。
我越走愈心惊,沿着马路往里面走,才发现,原来高十几公尺的大树森林,整个夷为平地

心惊之余,赶快打电话给村长,侧面得知是一位平地商人到山上开发,准备种植苦茶。于
是打电话给乡长,乡长震惊的突然说不出话来。
整晚未眠,一早五点多起床,马上拍照传给乡长,乡长不到八点马上和同仁到现场查看,
发现现场还有二台挖土机,正在整地开发,满目疮痍,散布各地的树头,横尸遍野。乡长
马上勒令停工,同时通知县府城乡处长,处长也第一时间赶过来,并直接报警处理。
初步调查,此开发完全违法,但一大片比樟湖生态中小学还大的森林就此毁掉。
第一:开发面积涵盖县有地和公有承租地。
第二:公有承租地若是要开发必须报准政府机关核可后才准动工。
第三:开发业者是平地人,询问国有财产局,此业者尚未取得承租权,仍然登记在原有承
租户的名下,而开发者不是承租户。
第四:县有地有大片福州杉、油桐等树林,到现场只剩下些许树头,其他树干完全不知去
向。
第五:此地为山坡地保育区,开发完全违法水土保持法。
第六:更可恶的是,当县府城乡处、劳工处和乡公所已经报警处理,并勒令停工,今早
(4/18)古坑乡长担心大雨土石冲刷问题,一早到现场看,业者竟然连日种植苦茶植株,明
显无视法令。
第七:经过一年的调查与红外线摄影拍照,在这里拍到白鼻心、鼬獾、食蟹獴、野兔、蓝
腹鷴、白头鸫、山鹬、深山竹鸡等等重要野生动物以及满山萤火虫。显示这地方是云林浅
山重要生物热点,而县府也积极想要保育,却因为业者开发造成不可逆的结果。(可以见
樟湖生物多样性脸书)
原先想交给政府处理即可,却发现开发业者根本不在乎。也因此,今天我必须把这事情揭
露出来,因为我担忧的事情已经在发生
一、 台湾有很多平地人,专门到山上收购公有地承租权,并进行大规模开发,已经违背
当初山上住民承租公有地的原意,如果不阻止,将有系统地破坏浅山的维生系统。
二、 山坡地的管理,呈现多头马车,包含国有财产局是土地拥有者,开发行为管理者是
水保单位,开罚时将是政府对政府,而且罚则太轻无法遏止。
因此我呼吁:
一、 针对此个案,政府单位直接收(买)回该承租户承租权,转成生态演替环境教育场域
,以土地公比人会种树的原则,进行逐年观察调查该动植物增长情形,做为台湾第一个演
化生态教育园区,让全国到此民众可以知道环境破坏后,生态演替过程与进行实质的生态
教育。
二、 检讨公有土地承租转卖政策,以防止不肖业者借此开发。
http://i.imgur.com/yAjbS72.jpg
http://i.imgur.com/n2cA5qW.jpg
http://i.imgur.com/vlKoqFe.jpg
作者: YaPTT (小ya)   2016-04-19 01:00:00
用寄信看看代po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6-04-19 01:40:00
唉 世界的森林已经越来越少了
作者: YaPTT (小ya)   2016-04-20 1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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