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各位,
感谢目前为止的协助
目前只有一位理由写错 只能够写 "赞成罢免"
因为现有版主可能碰到某些困难 无法正常执行板务
如果您同意罢免、或者希望推荐其他某位乡民当版主等等
都得通过罢免这个程序,才能让板务正常运行
我跟N上任之后,也可以再选举 让有意当板主的人一起协助
EX 稍微爬了这几周的文 也有看到有人推崇天空大出来当板主
当然也都OK
如果不嫌弃 可以先把我当成代理板主的角色 我只是想让板先正常运作~~
所以要麻烦大家 一起协助先通过罢免
希望可以缩短各种流程的时间
目前扣除理由写错的
大概还差四票
但投票人有资格如下 先前没有留意
我没有一个一个去看
再麻烦大家有空协助 :)
早上忙着出门
再节录以下几点
详情可以参阅Sportcenter 精华区2-2-2
2) 罢免案参与表决者
上站次数至少360次,文章篇数至少100篇,劣文2篇(含)以下※
3) 由主提案人张贴至连署板(PttNewSport板)进行罢免表决
经裁定“通过审核”之罢免提案,
应由主提案人于公告审核后168小时内于连署板(PttNewSport板)张贴罢免文,
并由连署机开始进行为期14日(336小时)之罢免表决。
1) 罢免案成立标准
经完成本办法第三条合法程序之罢免案,
于连署机关闭表决后,
有效“赞成罢免”票数占总投票数60%或以上、
且“赞成罢免”较“反对罢免”票数高出25票或以上,
该罢免案成立,
否则该罢免案不成立。
于三个月内(以各提案“完成提案手续”之时间点计算),
在同一板受到第二次罢免之同一板主,
以“赞成罢免”较“反对罢免”票数高出25票或以上即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