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小弟我前两天参加了办给大学系队的杯赛
预赛的部分三角循环五点三胜制,令自己比较意外的是前面四点打完3:1结束后裁判就说不打了
自己的理解一直是预赛打完五点应该是常识,一来如果最后成绩互咬,五点打完4:1跟3:2那是完完全全的不同,再且,办这些杯赛的目的不就是让队上的大家可以多多上场打球吗
虽然四点打完就结束可以减轻裁判老师的负担,不过就合理性来说应该还是要打完吧,同个杯赛的羽球还有隔壁系的杯赛也都是五点打满呢。5:0就5:0,真没在跟你开玩笑的
不知道自己的观念是否有误,所以提出来跟大家理性讨论,为的是希望自己未来办比赛时能更好的确保各方面的公平性
喔对了,听说主办单位最后拿了个杯呢,还直接弃头尾两点单打,真够牛逼
学长学弟看到就别认亲了,如果有刚好打到相同杯赛的倒是可以留个言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