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韩夫妇欲领养中国乒乓潜力股遭法院拒批
参考消息网8月15日报导 韩媒称,韩国夫妇申请领养中国乒乓球好苗子做养女,有意将
其培养成韩国乒乓球选手,但申请遭到了法院驳回。
据韩国《中央日报》网站8月15日报导,8月14日,首尔家庭法院消息称,家事22单独
法庭的金亨律法官7月份对今年年初韩国人金某夫妇为领养中国籍青少年乒乓球选手K某(
19岁)而提交的领养未成年人申请作出了不允许领养的决定。
报导称,金法官说,“金某夫妇以K某的乒乓球能力及其想要获得韩国国籍的决心为
理由,主张领养有利于K实现个人幸福和利益,但为了参加国际比赛或获取国籍而进行领
养,属于本末倒置的行为,难以获得首肯”,阐述了驳回申请的理由。
金法官补充说“K某18岁之前一直在中国亲生父母的养育下长大,最近还考入了中国
名牌大学,她以前与金某夫妇并不存在任何关系,看不出她有任何需要放弃自己的国籍和
长年积累的社会关系必须被韩国人领养的特殊必要性”。
首尔家庭法院消息称,包括金某夫妇在内,今年共接到四起韩国人夫妇提交申请要求领
养中国乒乓球好苗子的案件。金某夫妇因为不服法院判决已经提起上诉,其余3对申请领
养的夫妇中,已有2对在金某夫妇的判决公布后放弃申请。法院消息称,在放弃领养申请
的案件中,还有当事人是奥运会金牌得主。
申请领养的韩国人夫妇们表示,申请原因是为了“使拥有卓越实力的中国人才入籍韩
国,将其培养成韩国国家代表”。一对夫妇甚至在申请书上写道“已经商定在拿到领养申
请后立刻将被领养人送入某实业球队”。宪法规定,领养未成年时可以申请立即特别归化
。特别归化不同于一般归化,不要求被领养人在韩国居住3年以上。
报导称,里约奥运会上参赛的6名美国乒乓球选手中,共有5名出身于中国;奥地利、
德国、荷兰、澳大利亚女乒代表队也各有2名华裔选手,他们都属于后期归化转籍的运动
员。韩国也有2011年从中国入籍的田志希(22岁)选手。中国拥有3000万名左右乒乓球选
手,想要进入国家队“难比摘星”,因此很多选手都将视线转向了外国。
http://2016.sina.com.cn/zq/korea/2016-08-15/doc-ifxuxnah35889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