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影片] 103全大运冠军战 尤思宏 vs 蔡鸣哲

楼主: saisaisai (sai)   2014-05-28 22:05:2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Ov9dbzfrxQ
现场看超精彩的
本来觉得三年都这两人打腻不腻啊
没想到比赛超有拼的
蔡鸣哲可能苦练发球 尤思宏吃了很多颗
蔡鸣哲最后还连拿三分获得赛点 想说尤思宏要掰了
没想到尤连追两球
最后一球蔡触网 我想说又有丢士了
尤的手不知道用了啥妖术(现场感觉) 突然变长搓回
GG
作者: gofav8d17 (摸一下)   2014-05-28 22:09:00
蔡这次很有机会啊!
作者: SongHongyuan (我想进一队)   2014-05-28 22:30:00
真的,蔡真的有破解尤的feel,可惜关键没顶住
作者: star01194325 (陆战队一哥)   2014-05-28 22:37:00
好看+1
作者: klinmmm (寻花问柳)   2014-05-28 23:38:00
影片看不到?
楼主: saisaisai (sai)   2014-05-29 00:03:00
拍谢 应该可以了
作者: Assthma (啊嘶马)   2014-05-29 00:18:00
没时间看完挑几球看...这角度我觉得遮挡非常轻微...当然这角度也不是顶好 如果在球桌右侧就好了 拙见还请见谅
作者: spair (spair)   2014-05-29 00:24:00
左边拍左撇子发球 当然看不到遮挡了
作者: Assthma (啊嘶马)   2014-05-29 00:28:00
我当然知道~所以我讲得很保守如果100%是完全遮住0%是完全没遮 我刚看的几球大概35%吧但是第一篇看台照下来的角度我觉得有60% 当然这很主观
作者: eric8066   2014-05-29 00:56:00
看完的感想就是,跟他之前的发球没什么两样阿= =有到"故意"遮挡?
作者: ro9956882 (幽灵)   2014-05-29 03:14:00
精彩 !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29 10:48:00
断章取义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0:54:00
这两颗发球都是中路下旋短球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29 10:55:00
不只是手有差 整个上半身和重心都不一样那根本是因为发不一样的球 但没有去练动作一致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0:56:00
争这个干吗? 反正他就是 "选择" 了一堆这种球选择这件事,不就是有意为之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29 10:56:00
上半身保持很高那颗 如果是短球 那应该是侧上吧我不知道图截的是哪颗 可以去看清楚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0:57:00
而且刻意把手拿开去合乎规则,当然身体重心都必须不一样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29 10:58:00
整个上半身和腿蹲的重心落差这么大 却只圈出右手确实断章取义啊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0:59:00
照你这个解释法,那就算是故意遮的,也不算同一颗发球了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29 10:59:00
整个身体都不一样 可以在这么大的比赛说改就改?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1:00:00
如果用这种方法去看,遮挡和不遮挡的动作,那可能一样他干么改啊,都和你说很多次了,你怎么知道他平常没有练两套,有遮没遮的你一直在强调临场改变这点,才是钻牛角尖自己去看中区啦,从头到尾几乎每一球,手都做得很明确球一抛,还没击球手赶快拿开他只要有一个发球会做这个很明确的动作,就表示他知道这个规则,其他的发球都不改习惯啊,怪不怪所以他中区发的球,决赛全部不用?还有,你只要可以截到一个决赛的图,和中区一样,右手球一抛,马上拉开然后才击球的动作,我就接受你的说法如何?我说的拉开,要像我的截图圈起来的部分一样,整个都离开桌面哦要像 http://ppt.cc/a-RE http://ppt.cc/~vrt而且要说动作改变,我也可以说,为了遮的好一点所以上半身当然会改变一点位置,所以你会觉得重心不一样拿动作来比,本来就是钻牛角尖,要遮和不遮,动作不同很奇怪吗? 即使都是要发相同的球路你硬要说动作不同的发球,一定是不同球,所以习惯不同所以习惯不同习惯不同就不是故意的,一开始就很怪要遮挡当然身体要低一点,效果才好啊我一直不想陪你钻这个牛角尖,总之我的看法:1. 尤选手知道什么样子的发球合格(中区)
作者: eric8066   2014-05-29 11:21:00
好啦~楼上好棒棒~你赶快PO一篇你的发球教学来!!!感恩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1:21:00
2. 他决赛用了一大堆遮挡的发球以前就PO 过了,请爬文
作者: eric8066   2014-05-29 11:23:00
他从淡大杯到中区的发球明明都这样发球,只是他选择下旋球比例问题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1:25:00
比例问题,很重要吗? 论规则,是不是发球违规?论心态,他自己知不知道这个发球有争议?明知有问题而用, 又是如何评论? 所以最后就像楼上您支持的,反正裁判不抓,我尽量用就对了也许你的 "故意" 跟我的 "故意",都可以战啦就是决赛之前的比赛,发球基本上 OK, 所以决赛突然差很多,才会惹争议to assthma 这个角度,还是很容易看的,你在 youtube上,一直按暂停和播放,变成手动格放,就看得很清楚
作者: gofav8d17 (摸一下)   2014-05-29 12:14:00
你没进国家队真可惜……真想看你发球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29 12:34:00
论规则 我会请他修正发球论心态 我跟这个人如果不认识 不会做这种非议别人会想挑战尺度不代表这个人会对看得到规则问题做讨论 是一种要求完美对无法确认的心态做非议 是一种污辱
作者: star01194325 (陆战队一哥)   2014-05-29 12:41:00
纯干污辱+1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4:36:00
楼上不是要走出象牙塔吗? 心态根本不能确认,超级不现实如果这样是侮辱,那对所有的不好的事情的批评,全部都是污辱了,因为永远不能确认当事者的心态批评和侮辱,请分清楚会当成侮辱,是因为你仍然认为 "故意违规" 不道德楼上都说了,道德不能当饭吃,那被侮辱也不会饿肚子快点走出象牙塔,去吃饭吧to skypiper 兄,那么对一些犯罪嫌疑者的批评,全部都是侮辱,对吗?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4:47:00
ming大大请去重修国文和法律素养,心态无法确认=无罪推定,非议=指责某事,所以非议无法确认的心态就等同污辱,还需要更详细的解释吗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4:48:00
楼上您才需要重修,无罪推定不是这样用的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4:51:00
犯罪嫌疑人在罪证确凿前,要批评也是先大胆假设他有罪做为前提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4:52:00
那请问假设有罪吗?楼上法律素养这么高,来帮尤选手告我或 byakko 公然侮辱看会不会成立我再帮你一次,我认为尤选手是故意采用违规的发球,给你做证据
作者: star01194325 (陆战队一哥)   2014-05-29 14:55:00
在公堂之上假设一下根据大清律例当然是无罪的阿....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4:55:00
你帮忙一下,转一下八卦版,看这样算不算侮辱记得把规则和影片截图都带去,谢谢楼上要不要备份一下几篇文章,我什么时候说选手人品如何我还帮尤选手说话哦,是风气太差大家都这样干责备他一个人,不如干谯大会和裁判楼上赶快翻六法全书,帮 "尤选手是故意采用违规的发球"
作者: Assthma (啊嘶马)   2014-05-29 14:59:00
推楼上这几句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4:59:00
这句话定个罪咦,怎么等这么久,罪名还没出来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5:04:00
只是假设的话当然无罪,不用激动,只是提醒你们不要都省略了假设而已如果有人直接说尤选手是故意违规又没法举证,那就有法律问题了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5:06:00
老实说,我都懒得教楼上法律了,这叫诽谤罪(刑法301)举证? 截图就在那了,快请尤选手来告我吧我都帮你拿掉假设两个字了我认为尤选手是故意采用违规的发球不是我假设了快点吧,侮辱罪是我对着某某人骂 "你是猪"我等著收公然诽谤罪的诉状再帮你一把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5:10:00
我是觉得人家不会跟你计较啦,毕竟只有你自己在那喊烧,不过你那截图跟故意要怎么连结你还有得补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5:11:00
不是楼上要来帮忙吗? 不是很懂无罪推定和国文吗我不是已经提供中区和决赛截图,影片自己全部看啊我就根据这两场比赛的影像来陈述上面我的两句话,如果这样是侮辱(其实是诽谤啦),楼上说说看该不该公干1 尤选手会合格发球 2 尤选手发不合格发球 3 这是故意的快点,开庭了,我还需要补充什么?
作者: byakko ( )   2014-05-29 15:15:00
可以不要讲法律吗? 我小市民没念过法律 会怕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5:15:00
不受外力胁迫,自行选择的行为,用 "故意" 形容之,错在哪里,国文老师快点来我来引战了,楼上 geniuseric star01194325 两位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5:18:00
那就要看法官接不接受你的推论了,我是觉得很薄弱啦,另外很遗憾我不是当事人,所以不是我说告就能告。再者我只是说你具备诽谤的构成要件,没说你罪大恶极我要告你,我可不是讼棍,请安心
作者: Assthma (啊嘶马)   2014-05-29 15:18:00
很多学校法律系系桌都满厉害的XDD真希望有人能出来回答!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5:18:00
不是要走出象牙塔? 这不是就是最直接的现实我公然在此批评尤选手了啊,战什么运动精神? 来战批评无理,是不是更贴近真实世界咦,你 "公然诽谤" 我最大恶极哦你不是说无罪推定,我哪里罪大恶极?不会用无罪推定,就别乱搞了好啊,快点去找尤选手送状子,要不要我帮你写好状子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5:22:00
你缺一步喔,请证明2. 他发不合格发球 的时候他清楚明白知道自己动作违规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5:22:00
爱扯什么不是当事人,我 "涉嫌公然诽谤尤选手",geniuseric star01194325 两位是当事人? 那你们来掺和什么?清不清楚不重要啦,反正这是辩护律师该问我的问题你的委任状呢?我只需要说,他的其他比赛足证他知道如何合格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5:27:00
对阿,你涉嫌没错,你也符合诽谤的构成要件,我也没说你罪大恶极,只是公堂上假设一下告得成而已,至于会不会判有罪就不一定了,然后是你逼我告你我才很无辜的提醒你我不是当事人阿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5:27:00
还有尤选手自小即为优秀球员,论其不明白决赛发球为违规,实为违反常情,十分不合理楼上退缩的真快我不认为符合要件哦
作者: Assthma (啊嘶马)   2014-05-29 15:29:00
哪里来的自小即为优秀球员阿XDD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5:30:00
他知道A动作合格,但B动作他知不知道合不合格你没解释,然后就直接跳到所以他选用B动作就是故意违规,看出你的问题了吗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5:30:00
现在告得成都要假设啦?我解释了啊,一句话 "这样程度的球员不知道非常不合理"前面从回文到推文我讲了太多次了你可以不接受我的推论和看法,你可以反对,但是你无权剥夺我公开批评一个公开事件的权利我公开的批评一个公开事件中,参与人可能怀抱着不道德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5:33:00
修正一下用词,我是说我假设如果他想告是告得成的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5:34:00
的动机,整个事件本身,不可能构成 "公然诽谤"楼上真的太弱了,找个检察官学习学习吧他知不知道,实务上根本没有答案, 没人可以证明但是不能证明他知不知道,和我批评他执行违规的动作没有关系你知道不知道,有所谓的过失杀人?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5:38:00
你断定他是故意的时候就有关系了
作者: pn5566 (ph5.566)   2014-05-29 15:38:00
噗,g大被战爆了,快来人支援啊XDD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5:38:00
精神病患杀人当下,是否有行为能力,有争议但是这个不影响杀人的事实他选择做这件事的当下,就是故意了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5:39:00
说的好,有没有可能他是过失违规,你硬要说是故意呢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5:40:00
精确一点,尤选手发这个球的当下,就是故意了他精神病发作才杀人,我还是可以说他是故意假装精神病你又被钓到了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5:41:00
不对,他根本不知道那违规,连过失都不算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5:41:00
我说他故意假装精神病,来告我诽谤啊他是不是精神病发,根本不能证明,只要是合乎常情的推断都是我的权利,你到底懂了没有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14-05-29 15:42:00
他只有故意发球,没有故意违规阿同学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5:43:00
别搞错了,我不是来证明尤选手到底知不知道这个违不违规简单的说,说他故意违规也是很合常理的啦楼上的逻辑真的太弱了,我不想跟你玩这个了学 star01194325 的理念,有本事来告我,不然别放屁我都帮你备份好了,诉状要不要帮你写好?只懂得扯尤选手 "可能" 不知道这个发球违规,弱爆了to star01194325, 这个世界上,不是我不能证明你错,就就不能批评你的人格,这个才是最硬的道理,虽然我这样呛你,和你一样没格调,但是从事公开的行为,接受公众的批评,不管很有理或是很无理,你就是得吞下去,不然就找法官来当裁判,我现在就是游走 "你告不了" 的边缘,来批评你的想法,这样现不现实说来说去,都只能抓着一个 "他不知道这样违规" 的论点来争,合不合理,交给乡民或法官吧最后拿钓到你的过失杀人来说,还是杀人罪成立一句话就打死了,理解规则是运动自己的责任,不是裁判的运动员自己的责任,不能推给不知道一个久经征战的运动员,明明就懂得合格的动作,却突然做出违规的动作,要解释成他不知道这个违规,有没有比这更牵强的说法换辩方举证,找几个大比赛里面,他也遮很多的截图来证明,他以前真的常常 "不小心违规"
作者: star01194325 (陆战队一哥)   2014-05-29 16:16:00
好长阿...请截图一下我哪时候说要告你了好吗?感恩~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6:17:00
你不是认为我侮辱了吗啊你不是当事人,为什么要反驳这么多
作者: star01194325 (陆战队一哥)   2014-05-29 16:21:00
我哪时候说要告谁了啊?麻烦截图好吗?麻烦您快帮忙截图一下好吗 哥等等下班就关电脑了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6:56:00
对耶,你不是当事人,告不了吼,歹势,你只要闭嘴就好
作者: star01194325 (陆战队一哥)   2014-05-29 16:56:00
m大,哥都已经po一篇收尾文要下课了,您忽然间又暴走,恕在下不能陪妳了,而且我也要下班了叫你截个图截半天也不敢会po出来我怎么接话阿亏我等您这么久,打卡下班啦,您找别人战吧估掰~
作者: pn5566 (ph5.566)   2014-05-29 17:06:00
结果现实的残酷,让star大没有勇气实际行动XDDD
作者: minghanwu (衔接不是发呆)   2014-05-29 17:10:00
起码丢个诉状啊,告不赢再说,反正我公开承诺,不会反告世界上还有乌托邦的仁义道德,就是保护大家都有机会在现实下成为弱势的一方时,能够平衡一下拳头比人小的悲哀,每个人都有可能今天是得利的一方,明天反过来受害他鼻子摸摸告不赢的啦,裁判站在我这边啦上一句是回 pn5566 兄
作者: star01194325 (陆战队一哥)   2014-05-29 23:02:00
M大安安,您怎么等都人去楼空了才开始咆哮,四点多就一直找您等您请您截图,结果您忽然行使缄默权,本人究竟何时说我要告或会告公然批评的人呢,请您是否截图借看一下呢,诚心建议您下次要激人真的要快一点,别人等你等到都累了也没FU陪你玩了,您才开始自吹自雷一大串后忽然要我告您,哥都打完三将了,昨晚就已波了文,宣告要封笔了,今天也等过您了,结果有人似乎躲在5566man后面很久后才又出来马后砲说是谁谁谁缩起来了…又不是没等过你…我也很无奈阿……等半天也已经没什么FU再教育您了,让您唱独角戏拖棚实在深感抱歉,但下次您又要引战时真的要记得打铁趁热,真的别让对手等太久了,不然都人去楼空了,心也不在这了您还想乞强求什么呢?文章我不会删,留给您瞻仰,也希望您多跟wwman切磋一下逻辑,想必二位能成为亦师亦友的好学伴的,祝福您~也祝福您的儿子,Good luckGood night
作者: skypiper ( 天空笛)   2014-05-30 01:25:00
相信我的意思已经传达到了你要怎么做是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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