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题刚好来整理一下
其实有许多老师也不一定清楚所谓“缺”“员额”“编制”是怎么回事
以下用最简单的方法说明,有错误烦请前辈们斧正
*针对公立学校
首先,一个萝卜一个坑
有一个员额,就需要一份薪水(正式或代理都算)
甚至可以把缺/员额 = 薪水
学校根据班级数,有相对应可以聘的老师数
另某些情况,也可能增加可聘老师数
(如设置核定的资优班,学校自己设的实验班不算)
以上是“法定员额”,也就是理论上学校可以聘这么多人
然而实际上教育主管机关 (教育局处/国教署)
通常不会给学校“法定员额”的钱,白话文就是不会让你“聘满”
主管机关愿意让你聘的老师数,称为“预算员额”
除了预算员额通常小于法定员额外 (不让你聘满)
另外主管机关在政策上又会限制
这些员额,最多几位是正式/而多少个是能代理
(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不让学校开正式缺)
以上这些聘的老师都称为“编制内”
另有些时候,主管机关不是用原本的人事预算给员额
而以其他经费让你聘代理老师 (例如增置代理),这种称为“编制外”
以上零零总总下来
也就是每年学校最大允许的教师数(正式+代理)是一定的
而要聘老师需要同时满足两件事
1.有员额(也就是有钱,至于是正式/代理则要看主管机关)
2.满足教师的最低授课要求
因此并非足够的课,就一定可以聘代理
另外有几个比较多人有的误会
1.留停缺的代理老师仍属编制内
不知道为何,有些人会以为留停缺是编制外
事实上留停缺就是因为有正式老师请留职停薪
所以那份薪水不是给原正式老师领,而是让代理老师领
因此占留停缺的代理老师当然是编制内
因为这份薪水来自原本主管机关的预算,只是换成代理来领
2.教师兼任组长,并不会增加学校的缺额
由于学校实务上,常因某科老师兼组长
所以就开出那个科的代理缺
因此会有人以为当组长就会多出缺
实际上的状况应该是
当有正式老师兼任组长时因为不用上那么多课
(基本钟点下降,至于最少要上几节课,与学校班级数有关)
而学校再用“原本校内的员额”来聘该科目的代理老师
(通常是主管机关不让你聘正式,但可聘代理)
而这个代理老师也有足够的课可以上,满足最低授课需求
公立学校老师缺只有“教师”与“校长”两种
老师当组长是兼任(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
然而兼任的另个意思
就是老师并不是换到组长那个缺(因为没有这个缺)
所以老师当组长,学校并不会多出一个缺
只是在各校开代理聘任上(有老师当组长该科通常开代理缺)
会让人有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