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缺:国高中部 历史科教师
二、资格:合格教师,愿意担任导师、办理相关职务及教学行政工作之教师。
三、甄选方式:
(一)初审:书面初审通过者将以Email及电话通知。(请附教师证、个人照、中英文履历)
。(甄试者请填入个人真实资料,若经发现与事实不符者,本校将取消甄试资格。)
(二)复审:
1、笔试:初审合格者以电话或E-mail通知至本校举行笔试,笔试范围以历史科专业知识
及现
今教育趋势为主,笔试合格者将另行通知试教时间。
2、试教:自选/编任教专长科目高中历史科教材一单元(龙腾版本),以试教 15 分钟。
3、口试:口试 10 分钟。
四、初审合格者以电话或 E-mail 通知复审日期及相关事项。
学历资格:大学以上具有历史科教师资格
试教规定:
一、未具正式教师资格者不进入复审阶段,报到时请备妥“身份证明”、“教师证”、“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影本并附(正本)核验。注:实习教师须有实习相关证明及
切结书保证 111/8/1 前取得正式教师资格,否则录取无效。
二、试教时段个别电话通知。
三、地点:本校教室。
四、教室设备:PC(3.0G/DVD-ROM/USB 槽/WindowXP/Office2003)一台,单枪投影机一组
,黑板、白板。(欲使用 PC 及单枪投影机者请事先告知)。
五、可自备教具,或加深评审委员印象之任何书面资料。
六、进入试教教室即开始计时。
七、试教未安排学生。
八、若有未尽事宜,请遵照试场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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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聘111学年度国、高中部英文科教师
https://www.1111.com.tw/job/98808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