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pse.is/3hslvx
1.第3次日程调整如附档,请参阅。
2.倘因本校教师教甄日程第3次调整,应考人欲申请报名费退费者,请于110年7月2日起至
110年7月9日中午12时止提出申请,逾时概不受理。请打印退费申请表,填妥、浮贴退费
帐户存摺封面影本并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考人提出申请退费(申请表
完成上传),无须本校完成退费流程,即代表取消报名本校110学年度教师甄选,不得以任
何理由要求参加本次甄选。
3.退费申请表上传无法自行删除,如欲取消退费,即须洽本校,故请慎重考虑。
4.如有疑义,请电洽本校人事室(03-3672706#232或231)或email至本校人事室信箱person
@go.pymhs.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