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小女子有一问题想请教:
最近我在台中的学校,临时帮一位需要请长假的资优班老师代课(大约一个多月)
这位老师的课有一部分是给我代,一部分是给其他老师代
然后有听说台中不管代理、代课,一天最高就是日薪1400
只不过我有一天有6节课,如果依钟点费算的话是320*6=1920,但教务处和我说一天最多就
是只能领1400
我后来上网找法规,在“台中市国民中小学及公立幼儿园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补充规定
”中的第九款提到:
整学期兼任、代课之教师,按每周排定之兼任、代课节数,每月以四周,每学期以五个半月
计算发给钟点费;非整学期兼任、代课之教师,依实际兼任、代课节数发给钟点费。
我想我是临时来代课吧?那我究竟能不能依我实际节数算,还是真的只能卡在上限1400?
因为其他天就是照我代了几节课*320,但偏偏有一天6节会超过这个1400。
另外我也想问以台中来说的日薪1400,这个数字是怎么订定的呢?
查了各种关键词都没找到,也有在ptt上找关于代课教师们的各种情形,但好像都没有看到
类似的,所以上来请教各位老师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