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就要去警局说明案情了,是一位高中教师对我提告妨碍名誉。
或许是吧!而他的名誉整整伤害一个人整整十年。
我把这些纪录在我的blog中,说明案情!
以此为过去做一个切割,会放这个板,或许是希望让更多未来有志成为教师的人,
更重视自己的行言举止,虽然他处理这些事情时是过去进行式。
而我的反击是现在进行式,还成为官司的苦主。
不知放此板是否适合,请提醒我,如不适合,我会删文,谢谢!
案由在此:https://pianoview.blogspot.com/2020/05/blog-post_28.html
作者:
nknu20 (HI!~)
2020-05-29 04:29:00没有任何证据,或述说事实情形,只有您个人的感受?
作者: liggchu 2020-05-29 05:18:00
应该是目前无法太细讲吧,但纵然是林奕含写得如此详细,还是有人不认同
如果有确切的证据 支持反告诬告 如果没有 最好还是等搜集足够证据再让事件曝光 否则这样的行为比较像是玉石俱焚 对方还是有可能再伤害到您
作者:
Vala (lost everything)
2020-05-29 09:54:00let evdience talks please
我从照片推测十年前你已经超过16顺便提醒你林奕含有生之年从没觉得自己被诱奸过他从头到尾都是自愿当小三的不要跟我说小说就是投射本人都告诉你小说与现实无关你要觉得有就是跟国文科蓝色窗帘一样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5-29 22:18:00当妳个板?居然有人说没人认同? 教学生不就是要一分证据说一分话!单方面说词或是精神疾患作为说词不该成为理所当然的事实
作者:
m8403051 (大吉岭红茶)
2020-05-30 15:18:00我觉得这篇会变成公然侮辱的证据, 老师们也请小心钓鱼
作者:
papatare (everlasting happiness)
2020-05-30 15:21:00我比较好奇楼上email对林奕含的想法从何得知本人说法
作者:
ISg (下定决心!)
2020-05-31 19:31:00放此版实在不适合...这是个人私事吧。
作者:
simara (simara)
2020-05-31 22:15:00林奕含的小说竟然有人当事实看?不知道韦小宝的墓找到了没?
作者:
vgimi (等一个人咖啡)
2020-06-09 22:57:00点进去没文章了啊?
作者:
ISg (下定决心!)
2020-06-11 23:12:00被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