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师资培育法及教师资格考试办法修正公听会

楼主: nari900916 (nari900916)   2019-11-13 21:35:39
转知国立台北教育大学办理“师资培育法及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办法
修正草案公听会实施计画”,分北、中、南3区办理二项草案公听会,请踊跃参与,请查

一、 为广征社会各界之建议,期使师资培育法及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考
试办法修正草案更臻完善,将分区办理3场公听会。
二、 公听会召开场次及时间如下:
(一) 北区:108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至12时,假国立台北教育大学笃行楼6
楼Y601国际会议厅办理(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2段134号)。
(二) 中区:108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至12时,假国立中兴大学社馆大1楼
104教室办理(台中市南区兴大路145号)。
(三) 南区: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时至4时,假国立高雄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
2楼演讲厅办理(高雄市苓雅区和平一路116号)。
三、 报名方式:请出席人员于活动开始三日前于网络报名(网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X2LZdoERZaMqE8UB2xik28oGSC5kCoIsYrSeZJAX2jsDoVA/viewform)。
四、 “公听会实施计画”、“师资培育法及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办
法修正草案”、“发言单”等相关资料,可至师资培育法及其子法修法专区下载(网址: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srAv6LQQpnQduCBQaABKp3FsngnoyEj3)。线上意见发表平台,请至网络公听会(网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1Erdbp8ggaSH7m-B-KN9mVvtAbv1cEb0f1WqJDFj8tMY8yQ/viewform)。
五、 其余事项请详阅旨案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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