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好
我本身是正在修教育学程的师资生
本科已修毕,有想要修辅导科20学分,作为兼任辅导教师的资格
想请教各位老师们
兼任辅导教师的任用资格中的最后一项
提到“修毕辅导二十学分”
我的问题有四个,分别如下
1.请问这个20学分,是辅导科的任20学分吗?
我上学期末询问了敝校师培中心
助理一开始不确定,后来跟我说要看该校(国中端)的规定
2.假设辅导科20学分修毕,是会有一张证书吗?
还是学分证明书?或者届时只要出示成绩单即可?
3.关于教育专业科目中的“辅导原理与实务”
我知道不能同时抵教育专业跟专门科目
但还是想确认一下(因为跟第2题的答案有关)
如果兼任辅导的证明只是成绩单
我意思是比较没那么正式的证明
“辅导原理与实务”可以算是兼辅的20学分中的其中2学分吗?
4.请问各位老师们建议修“兼任辅导”的20学分吗?
我的想法是多修也比别人有保障
但不知道教学现场对兼任辅导教师的需求如何
问完了,可能问题有点笨,但因为不太清楚,就来这里询问了
先谢谢各位老师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