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状况是,我之前有在私立学校担任正式6年,中间中断一年未上班,
(以上应该不是重点)
之后在A公立学校担任代理两年,第一年年资没有给我满满365天,
是8/26-7/25。
第二年因为是续聘,所以是8/1-7/31,
很幸运今年考上B公立学校,要担任行政职,现在在核算休假天数,
A校人事室帮我算,说我只要担任行政前的前一年是连续的,那之前的所有年资都算,
所以可以休21天。
B校人事室说,要等担任行政第二年,之前年资才能算。
所以今年只能采计代理的第二年,今年能休7天。
我看了公务人员请假规则,这一块没有说得很清楚,
就我个人理解,也跟A校人事室理解是一样的。(可能是私心希望是21天吧)
但是重点我现在在B校,她们讲了算,
因为人事室最近很忙,不想一直去烦她们(其实已经烦很多次了很不好意思),
她们听到A校是这样的说法,很讶异,承诺会帮我查,不过一直没结果。
所以想上来请教一下,除了心理比较有个底,
假设B校算法真的错了,我也比较能据理力争再去争取一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