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身份是原住民公费生的师资生。
大家是否在契约上都有一条要在毕业前修毕原住民文化与语言10学分的规定?(据资料显
示该规定是104年度后开始实施)在选课上大家有遇到困难吗?
因为我的学校并没有给我选课的依据,询问校方也是一知半解的状态,只告诉我只要课程
名称有(原住民)就一定会核可,但依我查询近五年的课纲,本校都只有两门4学分的课
程名称是符合的,因此代表至少有6学分是要跨校选修。
我也查过其他学校(中教大等)关于这部分的资料,通常也都会有一个选课的依据,把修
课的名称写的清清楚楚,选课时才有个方向,选的也比较踏实,更不需要跨校选修。
因为我是新生,在选课上真的很头痛,因为跨校选课要考量到的东西更多了,所以想了解
是不是只有我遇到这样的问题?还是其实跨校选修是正常的现象呢?
若有错版,再烦请通知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