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我这个月刚实习完毕,尚未考教师证,目前已经有陆续在不同学校考代理缺
最近考了一间学校,正取的机率很高,但是学校开出的一些条件,让我觉得很困惑,
因此想趁著还没签约之前,先来问问各位前辈,希望可以获得过来人的建议
状况如下:
该学校在甄选简章上,列出的缺额性质是“侍亲留停长期代理”,并且在聘期的部分有写明是“一学期”,
考试当天,突然有老师来准备室,跟要考取该科目的教师们说:
“先跟大家说一下,这个代理缺只有一学期喔!下个学期换变成代课缺!”
当时候不懂为什么这个老师要特地来告知这件事情,因为简章上面本来就有写明是一学期,
他们下个学期要请代课,也不关我的事,因为我只要报名这个学期的代理
在口试的时候,口试老师又再度跟我提起这一件事情,我就回答:“我知道这个代理缺只有一个学期。”
老师就继续问:“那下个学期如果你是代课,你还可以继续当协行吗?”
(因为我有说这个学期代理期间,我可以当协行)
我听到问题的当下就愣住了,因为我本来一直以为我做完一学期的代理就可以走人了,
但老师们的意思好像是“你来考这个职缺就是要在这个学校待一年”
我问口试老师,签约是怎么签的,是签半年还是一年,
口试老师们就表示他们也不太清楚,要我去问人事
考完以后,我经过人事室,看到里面没人,就离开学校了,
离开学校不久,就接到教务主任的电话,
教务主任在电话中,再次跟我强调“半年代理、半年代课”、“下学期只能领钟点”这两件事情,
我想接着问签约怎么签的事情,但主任对这方面好像也不懂,所以总之又不了了之
(我也不太知道主任打给我的目的是什么,可能是想确认我有搞清楚状况?)
因为我知道另外一间学校,106-2确定会有育婴留职停薪代理缺,
所以我本来就打算106-2要去另外一间学校了,
而且当初是看到这间学校的简章上面写一学期,觉得很符合我的需求,所以才去考试,
但现在一切好像跟我想的不一样...
就我原本的认知,我认为签约只会签一学期
但我考试那天遇到的老师们,好像都觉得我会签约签一年
是我自己菜、从一开始就搞错了什么吗?
我的疑问是:
(1) 学校有权力要我签下106-2的代课契约吗?
(2) 签约的时候,如果他要聘我106-1当代理、106-2当代课,这样是不是要分成两张契约、分别签约?(因为职称不同?)
还是会是同一张契约书,上面写明106-1代理、106-2代课?
(3) 如果是分成两张契约单,那我可以拒签106-2的代课契约单吗?
(4) 如果签约当天,人事拿出一张契约单,上面的聘期是106-1代理、106-2代课,
那我可以当场跟人事说,我不愿签106-2的约,请他更改契约书吗?
(5) 代课还当协行,是不是超级凹?
(这个协行的位置,会需要假日带学生参加活动,
如果下学期我当代课,又假日带学生参加活动,有人会付我薪水吗@@?)
现在真的觉得很困惑,请问各位前辈,我是不是该去准备别间学校的考试比较实在...?
先在此谢谢看完本文的老师们,还有拜托大家给迷惘的菜鸟一点人生方向与建议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