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国中] 加科登记问题?

楼主: nari900916 (nari900916)   2016-12-23 00:39:44
※ 引述《studentkeich (伊丽)》之铭言:
: 各位好
: 不好意思对于加科登记还是有些疑问
: 想请问若在A校 甲主系 乙辅系
: B校研究所取得甲教师证
: 但仍希望取得乙教师证(乙因兴趣因素专门科目皆已修毕)
: 这时是否
: 1.随班附读A校 教材教法 与教育实习 后至A校登记加科
: 这样就可以了呢?
: 谢谢
教材教法及教学实习是教育专业课程(不是专门课程)
因此加科登记不用修这2科
但是实习科目与修读教育专业课程的教材教法及教学实习要相同
如果确定乙科要用加科方式申请
一定要修甲科教材教法及教学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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