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配合政府政令实施的标准,花灯制作教师负责?
以下是桃园市政府公文
http://163.30.49.80/school/data/pub/201505291415270.doc
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是一个国小的代课老师
梦到今天学校收到了一纸公文,因明年全国灯会举办在桃园,雇请桃园市各级学校需派出
老师去研习,每校至少一组大型花灯及其他小型花灯,经过行政会议,我们学校决定一到
六年级每学年派出2组老师做花灯。←以上是前情提要
我们学年决定抽签决定做花灯的老师,但我们并非专业,研习两次就要叫我们做出3公尺
的大型花灯实在强人所难,就算叫我们复制出一模一样的花灯,也不可能,我们真的不是
专业的技师!
各个学年主任知道事情的严重性,紧急开会,讨论出商请家长会提拨15万元花灯制作费用
(市场行情价),请业界专业技师帮忙,但是家长会的回应是家长会费需要用在孩子身上,
故反对15万元的预算!
梦中,我们的结论是用之前的花灯稍作修改,但是明年是猴年,一只龙型花灯要变成”猴
”年花灯,到最后只能是场笑话….,
以下有几个梦到的问题
1.我们并非专业花灯制作人员,记得梦中,因为学校没给我们足够经费(每组好像只补助
8000元),我们讨论各个负责老师集资请外面师傅帮忙,但这样是不是变相减我们薪水
????
2.梦中询问过主任,回答是说如果学校没提供花灯,灯会将会不够精彩,而市府也会记住
这笔帐,之后的补助款、工程款可能都拿不到,公文中并未提及学校”必须”派出几组老
师,也没有规定一定要送出几组花灯,但是工程款之类的,不是变相的胁迫吗?? 这算不
算是一种潜规则???市府到最后只能是打肿脸充胖子
以上梦境困扰我很久,不知版上各位老师是否有遇到这样的经验,有没有更好的做法?
※这只是一场梦,并非影射任何学校及个人
※ 编辑: henrychu (163.30.94.115), 05/29/2015 14: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