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爬过之前板上失业给付的文
但各地好像不太一样 所以想说上来问看看会比较清楚
之前是代理老师 7/2离职日
今天8/6去申请(承办人员说要满一个月后才能申请)
跟我要了离职证明书、身分证、邮局存簿去影印
让我从簿子上选一些有兴趣的工作
跟我说明了一些细节 要我签名盖印章
最后给了我一张介绍卡
因为第一次申请 所以有些细节想请教有经验的板友
Q1.请问是不是在七天内(8/13)前缴回介绍卡回报结果
如果是没录取或等候雇主通知 就算有就业意愿了
这样就可以申请给付了吗
还是说还会再给我第二张介绍卡 要我再去第二次面试?
对了 介绍卡中是要勾选暂停推介 还是请继续推介
应该是要选暂停推介吧?
Q2.有介绍卡一定要面试吗?
还是寄履历过去 雇主七天内没时间面试或者看完履历被打枪也是可以?
Q3.如果我八月底又成为代理教师的话 失业给付领得到吗?
Q4.因为今天好像有提到如果成功录取 拒绝的理由好像只有两种
1.离家30公里以上
2.薪资低于失业给付
那请问未能成功录取的话 是什么原因都可以吗 还是有什么比较好的理由?
有没有什么办法比较不容易录取呢?
Q5.今天承办人有问我说 失业期间有其他收入吗 我回答没有
不过我8/8后有上学校的暑期辅导(没有超过基本工资)
课辅的钱应该九月才会入帐户 这样我算是失业期间有收入吗?
如果算有的话 是不是要打电话给承办人员更正呢
以上杂七杂八的问题 感谢大家耐心的阅读
先谢谢大家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