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台东今年加分的议题后
回头看看
原住民族教育法(最新103年1月)
102年5月那次修正时
第25条规定
原住民族中、小学、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点学校之专任教师甄选,
应于当年度教师缺额一定比率聘任原住民各族教师;
于本法中华民国一百零二年五月七日修正之条文施行后五年内,
其聘任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师比率,应不得低于学校教师员额三分之一
或不得低于原住民学生占该校学生数之比率。
前项教师缺额一定比率,由直辖市、县(市)教育主管行政机关定之。
依据此法 属于原住民重点学校的教职员 如果不能在107年5月前
让校内教师达到法定比率,那就是违反法律了。
我想在为了5年后不要违法的情况下,
必须透过加分机制让更多具有原住民身分老师进入重点学校
这点是可以体谅的,但也要顾虑到非原民考生的权益
所以在这边有两点建议
1、非原民考生,既然知道人家可能优先录取原民老师以符合法律规定,
看完简章 发现开缺学校如果几乎都是重点学校
那就不要去选那个考区了。因为先天上你就先输在起跑点了。
2、建议全国 原住民重点学校 应该自办联合教师甄试
资格不限一定要原住民,但可以提高原民加分,
让非原民考生可以自行斟酌是否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