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上说
(四)服务年资积分采计对象、原则及注意事项如下: 1.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长期代
理教师得采计服务年资积分。 2.采计最近3年内服务年资(100至102学年度),服务期间
以同校单一学年度连续服务满9个月以上者加1分,最高采计2分。 3.欲采计服务年资积分
者,应在线上报名时登录受采计年资,同时上传“最近3年内教师服务年资证明”(附件3
)、服务或离职证明书(需加注服务成绩优良)及叙薪函。
我若要本年度(102)的代理服务年资 是请人事室帮忙开吗?
这跟我跑不跑离校手续有关吗
请了解的老师们帮忙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