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九月预计至Arizona进修一年(J-1 visa),对于租屋跟开户流程上网查了些资料
仍然有些疑问,只好上来询问,还请有经验的帮忙解答。
由于第一次到美国,我预计花一个星期左右时间(先住饭店)处理租屋问题。
预计与太太租1B1B的apartment。
目前我尚无SSN。
第一个问题是,
目前查的资料是说,大多数的租赁都需要支票支付,所以必须要有银行帐户。
但办理银行帐户(如BOA)又需要先有租屋契约或居住地址。
不知道这两项顺序到底应该哪个先办理?
第二个问题是,
去美国的生活费我打算从台湾的积蓄支出,在美国并无工作收入。
这样的情况下,一般的租赁公司会愿意租房给我吗?
不好意思,麻烦各位解惑了,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