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申请留学贷款后又申请到奖学金

楼主: narwhale (Chilo suppressalis)   2016-10-24 20:58:15
※ 引述《lynna (给点阳光就灿烂)》之铭言:
: 不知道该不该在这个板发问(因为是出国后的事情了...)
: 如果迷路走错板再麻烦大家指点我该去哪问~
: 是这样的,因为出国唸博士班,申请了“台北市青年留学免息贷款”
: 大概就是政府补助前几年利息,有五年宽限期(正好毕业),第六年才开始还钱
: 但我现在另外申请了(政府的)奖学金,结果贷款银行说那我必须提前还钱
: 不知道有没有人遇到过类似的问题?
: 去函教育局,教育局答复是:
: “停止原贷款之政府利息补助,由申请人自行负担本息,贷款之本金
: 仍可于宽限期届满后偿还。”
: 但是承办我当初留学贷款的富邦银行现在坚持要我“提前还款”
: 富邦网站是说:“停止原贷款之政府利息补助,由申请人负担本息”
: 也就是两者都说:停止利息补助,自行负担本息
: 但是教育局多说:本金可以宽限期后才偿还
: 而富邦坚持:本息 = 本金,所以 负担本息 = 还本金
: 但我觉得超级不 make sense,如果 本息 = 本金,那教育局那句话在讲啥啊....
: 现在非常头痛 + 烦恼
: 想来问问有没有人遇过类似的状况?怎么处理的?
: 以及是否真的需要提前还款?
: 附上富邦银行网站说法:(见 Q18)
: http://tinyurl.com/nk4z8wo
: 附上教育局网站说法:(去函则是明确说可以宽限期后才还款)
: http://www.doe.gov.taipei/fp.asp?fpage=cp&xitem=1859817&CtNode=43745&mp=104001
我也是贷款了北市的留贷然后申请到今年的留奖
但我除了你的问题外还多了一个很冏的状况
我还没领到留奖的钱就得缴5个月的留贷本息
就教育部的规定
是由奖学金领取日起停止利息补贴
我申请到教育部今年的留学奖学金甄试
这个月初我母亲帮我去教育部签约
但到现在还没有领到钱,今天教育部的承办人员通知我必须更新我的在学证明
然而台北富邦已经要还款了
由留奖放榜日6月1号开始算到10月底共5个月
这个月要还8.7万且之后每个月摊还本金和利息
就我原先的打算
是领到留奖后先还一半左右的留贷
但现在还没领到留奖就得缴留贷
我今天分别写信和富邦、北市府、以及教育部承办人反应
这真的很难周转啊
请问有人有类似的状况吗?
现在头痛中
作者: handsomeLin (DoGLin)   2016-10-25 15:20:00
留贷本身用不到不是缴利息而已吗?还是你是指你还没生效就要缴利息不合理?
楼主: narwhale (Chilo suppressalis)   2016-10-26 14:36:00
银行要我开始还利息及部分本金,但我还没拿到奖学金
作者: handsomeLin (DoGLin)   2016-10-26 15:43:00
那把借来的钱拿去还不就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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