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内幕
台湾所谓的艺人品牌仅仅只是挂名居多
自从有日本里原宿文化 台湾香港称潮流文化
开始 艺人们就了除了唱歌上节目他们也有其他获利可能就是做潮牌
艺人品牌大概有分几种模式在经营
1.一种是由艺人出钱投资 请人合伙设计管理
实际拥有品牌与其公司 但不参与产品开发经营
五月天 周杰伦 黑人 唐志中 吴克群等 人都有做过这样的投资 有的还仅存 有的可能收
了
2.单纯挂名 没有实际出资 只有代言 这种品牌同长背后管理团队不只有一个品牌 可能会
有附数以上
SMG.OVK .目前都有与艺人合作挂名 但实际经营团队及幕后老板依旧是同一个 手上还有
其他台牌
这也挂方文山 浩角翔起与其品牌也是 KId 这类型的品牌大多是这模式
顽童 mj116品牌 911 也差不多是这样 背后有老板出钱在经营
3.艺人亲自参与设计经营管理
此为少数中的少数
我记得有一个女装品牌是由艺人经营但后来收了
最后你就会发现一些台牌经营手法真的很粗糙
也跟日本的里元宿玩法不一样
结论
在日本是设计师创造品牌 艺人喜欢著用形成风潮大家追捧
台湾是艺人自己做品牌挂名 赚赚额外的外快 设计师都只是当劳工使用
两者市场之间凸显的是台湾消费者的品味与美感不够的最好证明
因为台湾的手法在日本 根本不会有人买单 但台湾人却很吃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