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罪和尚

楼主: 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6-02-17 16:56:27
洒扫庭院,用过早膳,罪和尚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开始念经,
而是静静在蒲团上闭目打坐,沉淀心灵。
每年今天,他都会等一个人,然后做一件事。为了能想一个人,并且说一件事。
深山之中,密林之内,这凡人无法造访的简朴小庙,就是罪和尚的栖身之地。
法力高强,却难得正果。因为六根未净,所以流连红尘,却选择荒辟之处隐世独居。
他明白大隐隐于市的道理,但始终无法亲近人群。这点,从他懂事开始就不曾改变。
即使朝代更迭,物换星移,他也没有打算改变个性。而一切的根源,正是由于他的个性。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含着金汤匙出世,诞生在权贵之家的天之骄子。
小小年纪,便长得眉清目秀,端正俊美。
更难能可贵的,是一点也没有大户人家养出来的奢靡娇气,和一般的纨裤子弟完全不同。
他沉默寡言,低调内敛,对寻欢作乐不感兴趣,平时最大的享受,
就是默默看着日升月落。然后思考。
感受,滋味,都是受限于表象的被动反应。
绫罗绸缎穿在身上,并不比粗麻布衣更能蔽体。
山珍海味吃进肚里,并不比野菜杂粮更能饱腹。
既然如此,好坏之别如何区分?
穿戴繁复,身上笨重。饮食过量,肠胃难受。
过犹不及,得失一体,或多或少又有何妨?
那么生在富贵人家,跟蝼蚁草介的差别到底在哪?
人生在世,除了争名夺利,难道就是为了吃喝拉撒直到一睡不醒?
既空虚,又无聊,而且非常狭隘,缺乏意义。不满足,真不满足。
这些问题,即使是备受尊崇的父母,或饱读诗书的先生都无法解答。
所以只好靠自己苦思。每次想到累了,他总带着这样的遗憾恍惚入眠。
奇异的言行很快就传了开去,许多出家人登门造访,说要渡他离苦得乐,协助修行,
就连声名远播的得道高僧都络绎不绝。但即使是这些人,也无法解答他的问题,
只是一再强调他有慧根,有悟性,与佛有深厚前缘。但欲续佛缘,就必须了却尘缘。
这是他们唯一给过他的,最接近答案的一句话。
苦不苦,乐不乐,他不知道。他只是单纯想过自己所希望的生活,
想追寻箪食瓢饮的自由自在。不受拘束,不被绑缚,没有侷限,没有羁绊。
所以他不告而别,不带行囊仆从,只将干粮裹在怀里便只身远行。
他出身名门,家产雄厚,大可豪宅暖床,锦衣玉食,
却因为缺乏物欲,搬迁到偏远荒地。粗茶淡饭,自力更生。
亏得他年轻力壮,体格强健,又或许是冥冥中真有天眷,旅途中并未遭逢什么劫难。
他找了块没人烟的旱地,盖了间极简陋的小屋,摸索耕耘好不容易开拓出来的贫瘠农田,
没有工具,就自己制造,主要靠捡拾野菜野果勉强维生。身体劳累,但心灵踏实。
平静安稳的日子朝夕流逝。直到指腹为婚的妻子找上门来。
不知何时,小庙里头,和尚面前,多出了一名书生。
书生嘻皮笑脸,本想席地而坐,却还是随手抓了块蒲团垫在屁股底下。
入境随俗,客随主便。遵守主人家的规矩,毕竟是最基本的礼仪。
即使双方是老交情的好朋友也不例外。
罪和尚缓缓睁眼,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你来了。”
“我什么时候失约过?”书生轻挑微笑,拿出酒壶喝上一口。
每年此时,书生都会来听一个相同的故事,问一个相同的问题。
然后期望会得到不同的答案。
今天,是罪和尚妻子的忌日。
只有今天,罪和尚会放下护佑八方的镇守职责,纵容私心将诵经祈福的累积功德,
全数回向给曾深深亏欠的挚爱亡妻。
而书生,正是让罪和尚能安心休假的代理人,以免周遭领域变成无政府状态。
凭借他的本事和手腕,要确保一天不出乱子,只是小菜一叠。
即使是最愚蠢的存在,也不会笨到误以为能在今天趁机捣蛋。
至于聆听忏悔,则是书生义务承担的附加工作。
“说吧。”书生将酒壶递向和尚。
罪和尚摇了摇头。酒肉穿肠,四大皆空。他并不拘泥于荤素之别,只是现在没有心情。
他只想专心在回忆里头。
罪和尚闭上双眼,面容安详,似笑非笑倾诉过往。
那个女人,是他指腹为婚的妻子。在此之前,仅有一面之缘。
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当然也是门当户对的千金明珠,家世背景,样貌才华都无可挑剔。
他的不告而别,形同无故毁婚,按照习俗,女方家里只要接受男方道歉赔偿,
再将女儿择君另嫁就能了事,一点也不玷污名节。
可没想到这女子竟贞烈至此,效法未婚夫弃家远行,不知道走了多少路,吃了多少苦,
打听了多少消息,遭遇了多少危险困难,这才终于找到这里。
风尘仆仆,衣衫褴褛,但却气质不减,仪态如昔。不折不扣的大家闺秀。
然而一个人的生活自由自在,这样的好日子永不嫌多,所以他并不打算让她进门。
“妳回家吧。”他淡淡地说。“这里就是我家。”她坚定回答。
“没有过门,不算成婚。”他微微皱眉,感到睽违已久的心浮气躁。
他并不讨厌这个女人,只是觉得她很麻烦。因为自己竟然并非全心全意想拒绝她的陪伴。
是的,别人除外,仅限定于她的陪伴。若是换了旁人叨扰,早已被他连请带轰赶了出去。
这是动情吗?他不知道。但他非常确定,自己心中对这个女人,
已经埋下了无法斩除的敬佩和欣赏。这样下去,肯定会天翻地覆。但他很可能无力阻止。
“那简单。”女人嫣然微笑,自信迈步,抬头挺胸跨过门槛。他甚至来不及出手阻拦。
“我过门了。”女人自顾自走向屋内:“来拜堂吧!”
“哈哈哈哈!”书生拍手大笑:
“嫂子真是女中豪杰。好个巾帼不让须眉。也只有她才制得住你。肯定把你吃死死吧?”
每次听到这段,书生都忍不住赞扬叫好,顺便再酸和尚两句。
和尚双眼不睁,只是嘴角微扬,既像苦笑,又似骄傲:
“那可不。我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半推半就,糊里糊涂拜了天地。双方都没有父母在场,那就改成夫妻对拜两次。
等到回过神来,他已经成了她的新郎。根本是被牵着鼻子走。但只有一事,他不愿妥协。
虽有夫妻之名,但不行夫妻之实。因为若是有了子嗣,又得留下更多尘缘。
很意外的,她毫无意见。
“夫唱妇随,同甘共苦。任劳任累,无怨无悔。因为这是我选的路。”
她笑笑说,话中满是温柔,满是浓情蜜意:
“从第一眼见了你,我就决定非你不嫁。这是我自己的心愿,不是因为父母作主。
能嫁了你,我便心满意足。”
“我有什么好?”他看着没有凤披霞冠,用粗布代替盖头的她。
“夫妻本是各走各道,互不交集,因为恰好选了同一条路,又觉得对方值得信赖,
所以结伴同行,互相照顾。这就是爱情,就是缘分。对女人来说,喜欢的人,
就是最好的人。”
“是吗。”他想了想,摇了摇头:“我不懂女人。”是的,特别是不懂她。
“没关系。我懂。”她轻轻挽住他的臂弯:
“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魂。不是因为要守妇道。不是因为三从四德。
是因为,我爱你。我不求你对我好,就只有一个愿望。”
“说吧。我尽量。”既然要当人家丈夫,那替妻子做点事好像也是应该。
“携手终生。白头偕老。”她加紧力道,把他的臂弯搂在怀中。
这么简单?不就是一起活着而已?他有些错愕,随即庆幸。
如果是这么容易的小事,那么……就揭开吧。
他拿起抓痒用的不求人,带着忐忑伸向她的盖头。
没有花烛与交杯酒的洞房那晚,以及之后并肩依偎的每个夜晚,
他们都是同床共枕,不过和衣而睡。
她将家事杂务打理得井井有条,让他可以把心思时间专注在田地上。
田地越拓越大,收成越来越好。几年之后,他们已经不太需要野菜野果。
若想开荤,他的手巧,也能靠着陷阱逮到一些硕鼠肥兔打打牙祭。
虽然不若以往清净,但他不得不承认,日子,却实是比以前舒服多了。
可就怕越陷越深,无法自拔,会忘了追寻和思考人生意义,
他对她始终故意保持距离,维系隔阂,无论她的一颦一笑多么醉人也无动于衷。
就连交谈的时候都很少搭腔,几乎都是她讲他听,
从来没有小夫妻间的打打闹闹,说说笑笑。
可惜这样的两人时光并不持久。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却依然抵挡不住白云苍狗,国运兴衰。
恒常无常,万变不变。时过境迁,黎民刍狗。
载浮载沉,随波逐流。生灵涂炭,孰能幸免。
丰衣足食的太平盛世,已成了烽火连天的兵荒马乱。唯有离群索居的小夫妻还不知情。
平淡的日子和封闭的生活,逐渐消磨掉了他们的危机意识。
造化弄人,天意难测。
那天早上,他在农地耕田,她在厨房烧菜。再过不久,她就该出门送饭给他。
不料偏偏就慢了一步。
“好香!好香!有什么好吃的啊?”
几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不请自来,喧哗笑骂着踹开屋门,闯入厅内,
循着饭菜香气直冲厨房。
听见屋外马嘶蹄踏,粗吼啷嚷,她早已查觉大事不好,无奈厨房狭小,无处可躲,
只能眼睁睁看着匪徒来到面前。
“小娘子,挺标致,手艺想必不错。”独眼的匪首狞笑,露出一口森然白牙。
“想必技术一定更好。”后头的跟班意有所指,引来更多跟班淫邪讪笑。
众人把厨房挤得水泄不通,彻底封死了她的退路。而且隐隐形成瓮中捉鳖的包围之势。
“那得尝尝,非得尝尝。”匪首一拍腰间大刀,突然爆声恫吓:
“识相点!服侍大爷舒服,饶妳不死!”
“哼。”她轻蔑冷笑,对自己的下场不抱妄想。
惨就惨吧!但她现在最该做的,是尽快把这些凶神恶煞驱离家中,
让他们离不知情却势必归来的丈夫越远越好。
和尚双眼紧闭,语调平静,并未哽咽,却已泪落两颊:
“我没有保护好她。我没有信守承诺。明明答应过要共度一生。就连这点小事,
我都没有做好。往家里走的时候,我甚至……甚至还在为了饭菜没来而不开心。
我不配……当她的丈夫。”
“没错,你是个狼心狗肺,不知感恩的臭王八蛋。”书生搭腔,顿顿又说:
“但那是过去的你。而且你绝对没有配不上她。别忘了,不是你选嫂子,是嫂子选你。
嫂子的眼光不会有错。”
罪和尚表情不变,泪水更烫:
“她一直都是这样。不求我对她好,只求她对我好。付出一切,心甘情愿。
我这种人,何德何能。为我枉死,太不值得。”
“执迷不悟,亏你还是大师。”书生嗤之以鼻:
“值不值得,不是你说了算。
自怨自哀,永远把自己困在过去,才是枉费嫂子一番苦心。”
“我只愿能藉一心向佛报答恩情,换她福份不绝苦尽甘来。”
不信神佛的罪和尚之所以遁入空门,也只是为了让自己能相信奇蹟,寄情修行。
只是修出了一身精湛本领,心念却还在原地踏步。悟了法门,却难悟人生。
“迷信秃驴。”书生一翻白眼。
修为到了他们这种程度,都很明白上天根本不管凡人死活。
期盼神仙救苦救难,不如认命自求多福。
书生牙尖嘴利,善使唇枪舌剑,也只有罪和尚这种宽厚性子,才能不和书生吵起架来。
“我若不信,还剩什么?”罪和尚脸上波澜不兴,自责却从字里行间满溢出来。
没有了她,也无需有他。如果不是遇到高人指点,当作俗身已死,
改用罪和尚的身分苟延残喘,他早已经了结自己。沧海桑田,孑然一身,徒留疮痍悲痛。
“性格决定命运。嫂子贞烈,为了捍卫节操,牺牲性命也是意料之举。”
书生摇头,暗示老友无需强逼自己承担所有责任。
“不,她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我。到了最后,都还在保护我。”
罪和尚的语气微颤,掩藏不住极罕见的激动,话也不由自主多了起来:
“她若不死,不让盗匪快点离去,我等不到饭定会回家查看,就会受到波及。
她的心里从来就没有自己,都只有我。而我的心里却没有她。”
“那是你的看法。我觉得嫂子,很幸福。”书生语气轻描淡写。
当他首次听到故事结局,可是气愤难平咬牙切齿,然后躲起来哭得唏哩哗啦。
“那我现在也很幸福。像她一样。很痛苦,但很幸福。”罪和尚情绪平复,停止落泪。
任性可以偶一为之,不能养成习惯。即使身旁有好友可以依赖,可以尽情发泄。
以前的他只是男孩,不是男人。现在的他已是僧人,再也无法回去当她的男人。
“冥顽不灵,无药可救。”
看在素未蒙面的大嫂面子下,书生强忍住跳上去掐死罪和尚的冲动。
这家伙根本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放著一身高强法力不用,
宁愿窝在这里当活体肉身佛故步自封。
“所以才会后悔莫及。”罪和尚的脑中又闪过那个画面。
离家好远,他就闻到焦味。等到视线所及,才发现家已破灭。断垣残壁,焦土余烬。
他先是呆滞,然后撕心裂肺,接着发疯般在残骸中搜寻她的踪影。徒手挖掘,鲜血淋漓。
然后在曾是厨房的地方找到。找到她面目全非,焦黑如炭的蜷缩躯体。
唯一可供辨认的,仅有她手中紧握的那颗漂亮石头。
那是她非吵着要定情信物,他逼不得已才去捡回来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理智断线的他被大雨淋到回过神来,才帮妻子挖了坟墓,入土为安。
他把石头放在她的胸口,好代替他陪伴着她。
雨水冲掉了马蹄印迹,但刷不掉他的记忆。那些凌乱的印子最后朝哪里去,
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报仇,成了他存活下去的唯一动力。与其成佛,不如入魔。
想起曾造过的杀业,罪和尚更加羞愧:
“我一直对她冷淡,直到永远失去,才知道错过什么,即使宣泄了满腔怒火也弥补不了。
我以为自己痛恨他们,其实是恨自己不懂珍惜,为什么从来不给她好脸色看,
为什么没说过一句甜言蜜语。好不容易,我才发现自己有多爱她。却已经太迟太迟。”
“出家人不就是要放下执著?”
书生不懂佛法,但活了这么久的光阴,什么事情都会接触一点。
“可我本身就是执著。我舍不下这七情六欲,戒不掉这既苦又甜。
我不想放下她,更不能忘记她。这是我欠她的,也是唯一能替她做的。”
“虽然知道今年又是白问,但我还是想要试试。”书生无奈撇嘴:
“你愿意离开这里,停止惩罚自己了吗?”
“狂妄是我的大罪,以为一切都能如自己所想,以为世界是以自己为中央,
殊不知自己只是沧海一粟,如蜉蝣飘渺无足轻重,随时随地都可能身不由己。
宇宙洪荒,天地苍茫,芸芸众生无论如何领悟,也无法明白自己有多渺小。
在学会谦逊之前,我不打算离开。”
“几百年了,难道你还不愿意宽恕自己?”
“阿弥陀佛。”罪和尚口念佛号,音调庄严肃穆,深远恢弘。
书生不禁为之震慑,肃然起敬。
这四个字重逾千斤,是慈是悲,是怜是惜,是感是叹,更是发自肺腑的省思感触。
唯有真正见过黑暗,向往光明者才能发出。
书生不由得屏气凝神抵抗压力。虽已位列仙班,不受各派正道讨伐,罪和尚也毫无敌意,
但归咎于出身背景,书生天生就对货真价实的正道法力有所忌惮。
一般而言,即使不用针锋相对,最多也是互不侵犯,就算必须合作也仅只于公事公办。
也只有像书生这样我行我素的叛逆异端,
才会和水火不容,形同克星的正道中人结为至交知己。
“镇守此地不是赎罪,而是感恩与祝福。
至于那群匪徒,我至今都无法原谅,却也已经不恨他们。”
对于恩怨,罪和尚早就释怀,一直耿耿于怀的,始终只有她的倩影。
所以鼓起勇气结束漂泊,回乡返家,厮守长伴她的坟前。即使坟与她都已被大地吞没。
“念经有用吗?”书生正色,代表是认真发问,并非揶揄。
“我不知道。但我确定,即使未必能影响她的命运,我也可以穷尽一生,诚心诚意的,
倾尽所有希望她好。无论她在或不在,知不知道。”罪和尚面露微笑,脸上泪痕已干。
是啊,没错。就像无论他在或不在,知不知道,她也都会尽心尽力地只为他好。
或许,这也是一种携手终生,白头偕老。虽然,只是或许。
大澈大悟,大公大私。罪和尚物我两忘,不再言语,深潜意识进入禅定,
在心中默诵只属于她的经。只对她说的话,就只有她能听。
“随便你吧。”默契十足,自动自发开始代班的书生拿起酒壶,仰头畅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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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pure ((<ゝω・)绮罗星☆)   2016-03-01 1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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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mosnox (t.ds.ot.m)   2016-03-04 19:56:00
推 写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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