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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MIX (天不从人愿)
2014-05-28 16:54:40下回明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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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低垂,沙漠里的天黑得很快。众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便步入傍晚。
不久前还是阳光刺眼,没一会就已不见五指。
于是珍珠再度大显身手,以与水壶同样的材质搭起硬壳帐篷,
让大家得以栖身休息躲避风沙。
比起外面舒服很多,只是空间不大,稍嫌狭窄,一行人挤在里面有点拘束。
帐篷内部散发淡淡光辉,可以充当柔和照明,被迫彼此依偎的宝贵体温,
也让周遭能保住些许暖意。
干渴沙漠是最剧烈的极端,白昼有多炎热,黑夜就有多寒冷。
但是没有露珠,没有冰晶,因为这里是缺乏水气和生机的死亡之地。
路上交代了差点变成活标本的原因,死里逃生的叶公不胜唏嘘。
内容不算钜细靡遗,但也有头有尾,条理分明,让听众不难简化出过程大纲。
叶公生性豁达,不会记仇,所以并不在意被龙巫族人反咬一口,
只是谢天谢地能捡回一命。因为要是死了,就没办法再寻龙了。
不管已经和龙族有多少接触,叶公依然对追着龙尾巴跑乐此不疲。
他的永生由龙族赋予,也因为龙族而别具意义。如果可以,叶公真想和龙族共存亡。
毕竟如果失去龙族,他自己活着也是无聊。
这些年来,他早已成了孤家寡人,在红尘中无亲无故,与凡间几乎绝缘。
龙气加身护体,并非没副作用。绝子绝孙就是叶公所付出的代价。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古老观念。而且叶公偶尔也会寂寞。
在漫长的岁月里面,他曾经有过几个女人,试图借此留下骨肉,建立家庭,
但都无法令对方怀孕。不想耽误发妻青春,只要三年之内拨种未果,
叶公就会餽赠女子大笔钱财,并且写下休书,令其改嫁。
老是和龙打交道的异人自有奇招,要弄点身外之物只是举手之劳,金银珍宝唾手可得,
就算想富可敌国也不成问题。然而分开之后,那些女人有了新伴,
却一个个都能顺利生产。所以问题很明显是出在叶公这边,而非女方的肚皮不争气。
久而久之,叶公只能认清并接受事实,后来也就自然而然放弃了传宗接代。
想起往事,不禁有些心酸。没能产下一男半女终是遗憾。叶公以食指拭去眼角泪光。
就是因为能对龙族面临断苗的焦急无助感同身受,所以叶公才会使出浑身解数复育妖龙,
也才能同时得到东西龙族鼎力相助,竭尽所能提供物资又给予建议。
“太过分了,竟然把你丢到干渴沙漠。”
茯苓会错了意,同情说道,拍拍叶公肩头以示安慰。
她以为叶公是由于遭到背叛而悲哀伤感。被人家过河拆桥的滋味一定很不好受。
“不是他们丢的,是我跑出来的。”抱膝蜷缩,叶公摇了摇头,再作解释。
原来他是狗急跳墙,慌不择路,为求逃走保命,只好勇闯绝境。
“自找的,不意外。刚好而已,活该欠宰,没死算命大了。
想了解妖龙而亲近龙巫,根本就是与虎谋皮。他们才不会把利用妖龙的权力拱手让人。”
杜仲语气不善,还是气不过要帮叶公惹出来的烂摊子擦屁股。
如果当初这家伙拒绝龙巫,那就什么麻烦也没有了。
就是会有笨蛋做事之前不先想后果,光凭著一时冲动就闷头蛮干。
白痴不是病,脑残没药医,这世上永远不缺愚蠢之徒。
与其说叶公天真无邪,不如讲他是智障白目,竟然会瞎到去打妖龙和龙巫的主意,
然后还把东西龙族给牵扯进来。叶公就像是最狂热盲目的动物学家,
一心想让已经被认定绝种的,自己所着迷的梦幻生命复苏问世,
完全不考虑会不会引发浩劫,戕害环境。很有点侏罗纪公园的那种味道。
每个物种的出现都有理由,而消失也都有其原因,不是一句人定胜天就能轻易改变。
当既有的平衡被严重破坏,大自然就会再造新的平衡,即使必须翻天覆地。
而某些受牵连的倒楣存在,也势必将因此调整呼吸,重新适应,
特别是始作俑者一定会受到教训。只是或早或晚。
而且未必都能如愿找到出路,继续活着。
“一路走来,您辛苦了。叶公大人。”珍珠的叹息带着弦外之音。
“不过就凭你这块料,可以在干渴沙漠幸免于难,也真是奇蹟呢。”
杜仲嘴角微扬,用看稀有动物的眼神打量叶公。
“没有三两三,怎敢上梁山?我也是有把握才这样做的!”
叶公拿出他的龙珠向众人展示:“只要含着龙珠,就能生津止渴,饱腹消饥,
短时间内不用担心干旱断粮,所以我才往沙漠跑。不过没想到他们还有留一手。”
“哪一手?”杜仲对这点倒是很有兴趣。
“大家都说九龙城寨灭了沙遁,可其实他们还圈养著少数遗族,
当作渡过干渴沙漠的骆驼来用。真的!虽然没有亲眼所见,
但却是我亲耳所闻,亲身体验!不然他们不可能来抓我。
意识到我逃走之后,他们就带着被驯服的沙遁族民出来搜索。
那些沙遁人就像猎犬一样,可以发现并追踪根本不存在的蛛丝马迹,
然后用最快的速度赶上我。那时候我才跑了半天不到,
拉开的距离马上就被缩短到可以听见沙遁人的嘶吼,转眼就被逼到了穷途末路。
沙遁人的声音我很久以前曾经听过,绝对没错!
那种狗吠狼嚎似的嗓子像噩梦一样,听过就再也忘不掉。”
“那怎么办?”茯苓瞪大眼睛,非常入戏。
“我也不知道,整个被吓傻了,还以为完蛋了。不过不是因为快被抓到。
那时候我太紧张,不小心把龙珠给咽下去,结果就卡在喉咙里面,梗在那边不上不下,
吞不进去又吐不出来,被噎到无法呼吸,眼前发黑。”“然后?”茯苓眨眨眼睛。
“然后醒来,就遇到妳们了。”叶公不太好意思的搔搔后脑。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珍珠微笑着点了点头。“什么意思?”茯苓有听没懂。
“简单来说,就是他好狗运,命够硬,误打误撞靠着窒息假死逃过一劫。
也是多亏了有这个宝贝傍身。”杜仲从叶公掌中拿起龙珠把玩。
龙珠体积不大,但却颇沉,摸起来冰冰凉凉,触感滑润,光是拿在手里就能消暑解热,
极度透明的无色浑圆,像是能稀薄到空气里面,完全不是普通的玻璃可以比拟。
好东西啊!杜仲挑眉,对叶公问道:“借来用用?”
“拿去啊。不用借,直接送你。我随时想要都拿得到,几个密窖里也还有不少库存。”
叶公做人倒是大方。
“这不是龙珠吗?怎么好廉价的感觉啊?应该很稀有才对吧?”
茯苓把玩着杜仲塞过来的龙珠,身上顿时舒爽不少。
龙珠不但能帮她从外部抵御寒冷,还能清除蓄积在茯苓体内的郁闷暑气,
具有调节体温的神奇妙效。
“不稀有啊,不就是龙的结石吗?龙国里随便捡都有。”叶公耸了耸肩。
“龙的……结石?”茯苓突然觉得这宝物听起来好像有点脏。
龙珠被这样一讲不是更糟糕了吗,瞬间贬值成废弃物。
“是啊,送你们的这颗是牙结石。龙通常都没在刷牙,毕竟不会蛀牙,
而且还能不时换牙,不过还是会长结石。旧牙自然脱离的时候,就会一并掉落下来,
也算是保持口腔清洁的天然机制吧?有机会的话,再送你们几颗不一样的,
看是要肾结石、胆结石、还是胃结石都有。这些就真的比较少了,
因为龙大多数都很健康长寿。我是趁著帮忙修坟的时候讨来的。”
“你确定不是盗墓吗?”杜仲半开玩笑的问道。
“不是啦!有经过同意喔!神魔大战的时候,龙族伤亡惨重,
很多捐躯的战士遗体都无法妥善掩埋,只能先草草堆放在万龙冢,
也就是俗称的乱葬岗,等到肉身腐烂之后,骸骨都是七零八落,交相混杂。
让英勇的先祖们能完整安息,一直是龙族的心头大愿。
我去参观的时候发现这点,因为刚好对龙的骨骼有点心得,
可以看出来哪些骨头属于同一只龙,所以就负责指挥拼凑,帮忙还原全尸。
我来动口龙族动手,一方出嘴一方出力,大家分工合作胜任愉快。
有了交情之后,龙族就答应除了骨头以外,我想要什么都可以拿走。”叶公面露得色。
“我不要了。还你。”茯苓把变得有些恐怖,而且还越来越恶心的龙珠递向叶公。
这样的来历实在是太惊悚了,感觉就有很多怨念深重的负面能量,
就算这颗只是牙结石也很难接受,虽然没有残留口臭,
谁知道是不是从尸骸齿槽里拔下来的。她可不想被龙族的鬼魂诅咒。
“少来!收好!哪根筋不对啊妳?明天出太阳就给我含进嘴里!”
杜仲用眼神强迫茯苓把手缩回。“才不要咧!”茯苓气鼓鼓的嘟嘴。
“为什么不要?会闻到淡淡的清香喔,和龙涎香的味道很像,只是没那么浓。”
叶公一脸的无法理解。有颗龙珠能含,对凡人该是多大的殊荣啊!
说是梦寐以求都不为过。怎么可能会有人不要?
“因为这颗龙……”茯苓讲到一半,就被珍珠向后一拉,抢过话头。
“因为这颗龙珠被叶公大人含过了嘛。茯苓生性爱洁,又尚未出阁,
所以与男士授受不亲,沾染不得。”珍珠及时插话,漂亮解除了一场危机。
叶公不但是个榜上有名的爱龙奇人,更是举世无双的超级怪人,
名号当然也被列在百宝斋的调查资料里面。
他的性格非常单纯,而且直爽真诚,可以说是胸无城府,但却偏执顽固。
对于绝大部分的事情,叶公这个人很好说话,随和圆融,
宽宏大量到堪称滥好人的程度,就算是他本身受到侮辱,也不太会放在心上。
但若有谁冒犯龙族,那怕只是亵渎龙在叶公心中的崇高地位,
就绝不是能一笑置之的小事情了。
如果茯苓嫌弃龙珠,恐怕会触发叶公的老毛病,
开始把茯苓视为必须好好教育的无礼对象,甚至引起敌意和鄙视。
平时的话不用在意,毕竟叶公不会构成威胁。
而且他还是个坦荡荡的迂腐君子,很多事情不知变通,
所以向来总是正面对人,敢做敢当,绝不在背地里干龌龊勾当,
就算想对茯苓怎样,手段也是光明磊落,不用提防他耍阴招。
但要是叶公不肯合作,却会让之后的旅途事倍功半,况且应付妖龙还得靠他。
“也是,吃到我的口水怀孕那可不行。不对啊!没关系啦,反正我又不能生。
嗯,不过也不好就是了。”叶公似懂非懂的点头说道。
他的性知识还滞留在古代版本,没有与时俱进吸收更新,
以至于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对男女之事虽曾身体力行,理解上却是本末倒置,
弄错了体液交流的重点在哪。
毕竟叶公对上一次的行房经验,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差不多是完全没有印象。
和妻妾以外的女性发生关系,不是正经男人该做的事。
男子要想成家立户,就该明媒正娶给人家名份。
自从停止和女人结婚之后,叶公一直都是守身如玉,贞操无暇。
所以他完全可以明白,茯苓为什么会排斥自己的唾液。
在叶公那个年代的观念里面,还没过门的女孩必定要是完璧处子,
嫁人前怕被坏了名节纯属正常,连让男人摸手都不合规矩,更何况是吃到口水。
茯苓老大不甘愿的皱着眉头。杜仲还在火上加油:
“都几岁的人了还不懂事。反正妳明天是含定了,少在那闹脾气给我添乱。
不肯就范我就硬塞,然后拿臭袜子把妳的嘴堵起来,最多让妳选左脚右脚。
要不要先舔舔看,习惯一下纺织品的口感?”杜仲翘起脚来,脱掉球鞋,
蠕动起包覆在棉袜下的脚指。“去死啦你!”茯苓坚决抵抗。
“信不信我现在就塞?还是干脆让妳吞下去一了百了?
把龙珠收在妳肚子里我也省事,免得还要担心遗失。”
“……”
明白杜仲说得出就做得到,敢怒不敢言的茯苓只好讪讪住口,强忍住想比中指的冲动。
知道茯苓在使小性子,珍珠轻轻柔柔的劝着她:
“放心,不用含也不用吞。带在身上,跟猫眼放在一起也行。
虽说内服效果比外用好,可再加上魔血也就够了。
龙珠是圣物,很干净的,诸邪不侵,污秽不沾。想成龙族的舍利子不就好了?”
“放口袋里,也可以吗?”茯苓偷瞄杜仲。如果改成这样,她倒是愿意妥协。
珍珠真不愧是珍珠,一个简单俐落的譬喻法,就让龙珠整个美化加值,洗白不少。
同样是形容一个东西,会不会说话还是有差。
杜仲哼哼两声,不置可否,没说答应,但也没有表示反对。
这是“等明天观察看看,折衷方案到底有没有用再说”的意思。
反正给机会试试也没损失。
茯苓松了口气,收起龙珠。
只要不用放进嘴巴就一切好谈。大不了明天打死也不喊累叫渴。
到时候如果真的被逼急了,就趁杜仲不注意的空档,
悄悄把龙珠丢进沙里,肯定不可能找得回来。
“带在身上,好处多多。龙珠是叶公大人的一番心意,妳可要保管好啊。”
看出茯苓心怀鬼胎,珍珠似笑非笑温言叮咛。
“有什么稀奇。不就是牙结石嘛。”茯苓余怒未消,故意贬低龙珠给杜仲听。
杜仲打了个哈欠不理不睬。
“龙身上下,无处非宝。即使是牙结石,也能有大妙用。龙珠终究还是龙珠。”
珍珠笑盈盈的细细解说:
“主动方面,龙珠有灵,可以侦测危机,自行护主,往往能在紧急时刻,
发挥意想不到的关键功效,而且还能随着情况或需求不同改变异能。
例如解渴止饿或是延寿续命。叶公大人不就是因此得救,才没有死于窒息?
被动来讲,龙气能够驱逐妖异,类似于以暴制暴,就像恶狗不敢招惹猛虎,
小动物光是闻到大野兽的味道就不敢靠近。
龙珠气息本身不坏,只是太过刚猛霸道,在在强调著凌威莫犯的无上尊贵,
就连我们百宝斋的姊妹都相形逊色,所以先前一摸就知道了。”
“真的假的?不是集齐七颗可以向神龙许愿而已喔?”茯苓半开玩笑地问。
她得到的这颗龙珠不是橙色,而且上面也没有星星,当然更和纳美克星没有关系。
“这是珍珠的肺腑之言,不敢夸大。妳可以问叶公大人。”
“喂……”茯苓扭头,看向叶公,才要开口却立即收声。
歪著脑袋窝著身子,缺心眼又少根筋的叶公,竟然已经开始打呼。
可以在陌生人面前睡到流口水吗?还真是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啊。
作者: eva617266 2014-05-28 17:06:00
推
作者:
bamboo12 (å°ç«¹)
2014-05-28 19:36:00推~
作者: O97 (097-最近有时无法打中文) 2014-05-28 22:40:00
龙的结石还是有神力的
作者:
ghed (ghed)
2014-05-29 15:26:00龙的结石,X 大的创意满点啊!
作者:
fpure ((<ゝω・)绮罗星☆)
2014-05-29 20:55:00推~
"萤"惑这个来历不明的怪咖当然是可割可弃推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