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enda (denda)
2016-04-13 22:45:24说真的,要觉得钢笔迷人,真不是每个人都这样。
我漫长的推广(ㄎㄥ)生涯里,虽然成功拉很多人下坑,
也有很多完全无感的人。
不过我不怪他们,我也碰过跟我狂推多肉植物的美好的朋友,
但得到的效果只是我下班跑去吃烧肉而已orz
我一开始用钢笔是个很中二的理由:这样跟别人不一样!
不过那时候我才国中,是可以合法中二病的年纪。
后来我被墨水的深浅变化迷住(天杀的白金艳蓝,那时候每间文具店都有)
然后看着自己那手像被狗啃过的字发愁。
接着就是发愤练字,慢慢找到自己的个人风格。
但是钢笔的笔尖舒爽摩擦感,我在高中才找到。
多亏了那枝被我虐待的老白金这么刮(!?),我终于练成轻手神功了~~
抓到那沙沙的手感之后,更不能自拔的用钢笔。
不过学生没钱,去买卡水的时候只能顺便看看橱窗里的笔流口水,
顺便发愿以后我赚钱了要把你买下来blahblah
我小时候发过很多这种愿,所以长大之后买过一堆脚踏车、游乐器、
和终于把那些钢笔都买回来了。
对,“都”买回来了,一枝不少。然后我就发现这不是什么儿时梦想而已,
这会是我一辈子的事。
我还是很难说明钢笔有多迷人,可是我会用到死都是它!
作者: Jamie9011 (Jamie) 2016-04-13 23:09:00
推丹大!
楼主:
denda (denda)
2016-04-13 23:13:00我也发愿长大要开法拉利,结果现在连法拉利外套都买不下XD
作者:
koosme (吃饭睡觉打东东)
2016-04-13 23:16:00都买回来!!好立志喔XDDD
作者:
fisht (漂流水母)
2016-04-13 23:22:00怀旧+1 总感觉以前的东西好用又耐用 钢笔是其一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04-14 00:07:00依传统不用说明一下有没有女朋友吗(咦
作者:
Justapig (就只是一只猪我心领了,)
2016-04-14 00:59:00简单扼要啊!!!!话说女朋友ㄋ
这是..励志文??话说..都买回来了..那女朋友呢??
作者: chenyenwen (themarkr) 2016-04-14 05:32:00
小时候的执念啊XD
作者:
ysr (手卷妈)
2016-04-14 09:39:00因为丹大文章让我回娘家翻出当时的旧白金艳蓝卡水和老白金,书写的手感让和儿时的记忆都浮现出来
都买回来也太满足QQ希望以后我也可以都 买 回 来!
作者:
jjer (CCC~)
2016-04-14 17:40:00果然 小时候立志的梦要小一点 当超人 当医生 当明星能实现的 最美
小时的执念很可怕,完全可体会什么叫都买回来了…XD
看完内文,对于自己狗啃的字 产生 总有一天也会变漂亮的信心
作者:
sakon (Just listen...)
2016-04-15 10:49:00竟然钓出丹大
作者: tannie1005 2016-04-15 11:17:00
必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