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我是刚入特教界的初任老师(正式)
我目前的学校共有三个资源班
每个班都是一正式一代理的配搭方式
过去校内的浅规则是导师费由正式老师领
原先我是觉得对分比较公平
但我搭档(代理)人很好 他说正式要做很多事情 所以给正式领就好
我因为对他有些不好意思 所以时常买东西也会带上一份给他
彼此也就相安无事 和乐相处了一学年
但下学年 我原本的搭档因自己的人生规划 没有要再续聘了
而我就会有一个新的搭档(代理)
目前已经几乎能确定是哪一位老师了(那位代理老师想从原本的资源班调过来跟我搭)
我矛盾的点是: 这位代理老师之前有来我的班上抱怨过另一位正式老师没有跟他对分导
师费
但我自己实际跑过一年后 真心觉得正式老师要做的事情非常多!
如:班务、校内各会议代表、特教领域召集人、特教领域学年主任等等
而且导师费好像有扣税(?)
针对以上的情况,我想请问各位老师如果遇到这个状况,会怎么安排导师费的分法呢?
对分?不分?还是有其他方式?
谢谢各位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