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缺:
员林地区高职的资源教室辅导员
资格:
(符合以下一至五项,任一条件学士学历以上者)
暨未具双重国籍之中华民国国民
(大陆地区人民须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10 年)、
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 26条至28条及高级中等以下学校特殊教育班班级及专责单位设置与
人员进用办法第9条各款情事之一者(雇用后发现其于任用前已有本条各款情事 之一者,
应自起聘日追溯撤销雇用)。
一、持有国民小学、幼稚园特殊教育身心障碍类合格教师证书。
二、大学或研究所特殊教育、咨商辅导(心理系)等相关科系毕业。
三、 本年度已/可完成实习课程之实习教师及应届结业之师资职前教育学分班之结业生,
得检附实习教师证书,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碍类实习科别为限。
四、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碍)相关工作经验6个月以上者。
五、具103-107学年度资源班辅导员资格,且108学年度已确定未再续约者。
待遇:
资源班辅导员雇用薪资以月薪制为据,按月支给280薪点(34,916元), 享劳健保、劳退金
及年终奖金。
有符合的欢迎站内信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