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资源班收了一位小一新生,
今天开学第二天,
资源班老师和行政、家长开会决议要将该生由资源班转特教班,明天就要来!
内心觉得这样的决议似乎不太合法,
开学才两天,该生也还没去上资源班,
在还没试过任何办法就让学生转班,有点不恰当。
就程序上来说是否应该要鉴辅会核定才转?
刚爬文,发现新北市有法规规定,需辅导一个月无效才能转安置。
但我找了新竹县的特殊教育学生申请更改鉴定及安置作业要点,
里面并未提到需要辅道一个月,
不过在新竹县的法规理有提到需要附
该学生最近一个学期的各项学期、评量及辅导记录影本。
不知道是否可以根据这个项目,请资源班老师及普通班老师进行一个学期的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