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温馨小提醒+鉴定与测验不公开原则)

楼主: petseal (Snow Seal)   2006-07-08 00:14:53
本板是一个提供大家讨论特教新知、专业知识、带班心得及教学点滴等资讯的地方,
希望大家在快乐分享之余,能够注意以下几点,违者一律删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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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信大家都是知识份子,也相信大家的字汇量是够多的,
因此为了不造成板友的阅读障碍,禁用注音文,注音文格删勿论。
2.广告文、征家教(特教类除外,三天后删)、补习班征老师,
请移驾其他专门的板,相信那边能让您更快达到目的,违者一律马上删除。
3.文章请po至少三行或30个字,禁一行文,只想说一句话的话,请善用推文功能,
违者直接删除,累计超过3次者 浸水桶一周。
4.于文章中有谩骂、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造成当事人明显感到不舒服或遭受侮辱,会视情况决定处理方式(先规劝、再浸水桶),
及浸水桶之时间长度(最短一周、最长一个月)(本规则乃是参照站规)。
5.转录别人的文章前务必征求原po同意,以尊重智慧财产权,违者给予规劝一次,
并直接删除该文。
6.征书、征笔记都有专板,如PO本板,三天后删除(限登特教领域专书)。
7.同样的文章请勿重复PO,浪费版面资源,例如同样的研习资讯和考题,违者直接删除
8.闹板文会先予以规劝,不理会或执意继续者直接删除并浸水桶一周。
9.禁止po文者删除或修改(1)未违反板规及(2)未经推文者同意以及引起他人抗议的推文,
违者将视情况给予规劝或浸水桶一周处理。
10.未经同意,于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个人资料,浸水桶一周。
11.基于测验不公开原则(原因为另一篇置底文),将测验相关讯息PO在板上者,
会视情况请之修改内容,或直接予以删除。
12.如发现PO文者问的问题已重复(前文、精华区内有),经规劝删或修文但不理会者
(有理由除外),板主会直接删文,违规三次者浸水桶一周。
13.代课文请勿重复PO,PO新文前请先删除旧文,经规劝不理会者,直接删除。
如未特别注明报名截止日期,一周后板主会自动帮删文,
如果还未征到,可以再重PO文。
14.一篇文章具备两项以上条件者,直接浸水桶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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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遵守板规,谢谢大家。
***************************本板限定,鉴定与测验不公开原则***********************
我们都是很专业的特教老师,
大家都有机会帮学生施测、或参与鉴定的工作,
所以未来在这个板上,
必定会出现与测验工具、过程、结果有关的问题,
虽然老师们可能是出于爱徒心切,或是内心出现太大的疑惑才提问或分享,
但是基于相关法令规定,也基于测验伦理与施测者应有道德,
测验的名称、方式与内容,并不适合在公开场合公布,
因为这有可能引起资料的不当外流,
(例如坊间一堆智力测验的练习本,和X氏真是类似到极点)
使测验因为过度练习而失去原有的效用,
也可能使受测者的隐私受到侵害。
因此请各位老师在板上发问或讨论关于测验的各种问题时,
多多思量、谨慎发言,
非常感谢!
作者: Persange (米兔)   2006-10-06 08:14:00
成ㄗ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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