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阅读过置底的 板务规范 和 发文规范:是
(请确实阅读过后并将项目“否”删除)
◎公司征才:
(以下所有字段均为必填,若为个人征才此项免填,并请删除此项目)
公司名称:采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统编:42822181
公司地址: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北路一段2号11楼之3
公司电话:02-23140336
联络方式:[email protected]
◎征求期限:
即日起~11/23
◎工作内容描述:
至活动现场进行采访及撰稿,摄影部分公司会另外安排
◎征求条件:
1. 住中部(台中、云林为佳)及高雄
2. 有采访写作经验(无作品者请勿寄信,作品与履历请一并提供)
3. 自备交通工具
◎交件时间:即日起~12/10
◎案件预算:1.5元/1字,按字计酬,每篇1500-2000字
(请至少提供 最低预算 $xxxx 起,或 最高预算 $oooo 以内 的预算描述)
(禁止 无实际预算,如 面议 或 来信报价等,违者水桶 30 日)
(禁止 非金钱 的酬劳支付,例如提供 免费商品使用 为酬劳条件等,违者立即删除)
(如无法直接提供预算或报价,需进行“询价”,请按置底板规向板务提请作业)
◎酬劳时薪试算:
(商品上架(小帮手)、文章写手、时薪教学、翻译、业务等案件,此字段可略过)
(最低酬劳高于 5000,或一次多件,单件最低酬劳高于 3000 时,此字段可略过)
(填写范例请参考 https://goo.gl/XwXoaB )
(若您对您的案件类型如何试算有所疑问,请来信予板务询问。)
此案件前置作业评估所需时间为:小时(包含会议、沟通、筹备、提案、确认等)
此案件实际执行评估所需时间为:小时(包含执行、异动、修改、各层级确认等)
此案件总评估时间为:小时,换算时薪为:元/小时
(如时薪低于 140,您已违反劳基法最低薪资,请勿在此发表)
(如时薪低于 230,建议转至 PT 板发表)
◎酬劳发放日:稿费于出刊隔月(目前采访为1月出刊)30日前转帐。
◎是否回应所有来信: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是否需要开立发票: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是否有试稿(比稿)阶段: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任何请征才者“试作”的行为,皆为“有试稿阶段”)
(如此项目填写“否”,却由征才者披露实际上有试稿,则水桶 30 日并列入黑名单)
◎试稿(比稿)酬劳:
(如无试稿阶段,此项目不需填写)
⊙理想接案对象:有多次采访及写作经验,居住地为中部及高雄为佳
⊙备注:
1. 必备基本资讯:现居地、交通工具、采访资历及作品、近照、族裔及使用语言
2. 采访撰稿,1.5元/1字,按字计酬,每篇1500-2000字,受访者由公司指定。
3. 采访至交稿作业期约10天。
4. 联络人0922-273249黄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