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阅读过置底的 板务规范 和 发文规范:是
(请确实阅读过后并将项目“否”删除)
◎公司征才:
(以下所有字段均为必填,若为个人征才此项免填,并请删除此项目)
公司名称:斐品整合行销
公司统编:83051551
公司地址:台北市信义区基隆路一段206号18楼
公司电话:无
联络方式:[email protected]
◎征求期限:征满为止
◎工作内容描述:社群广告影片演员,和其他演员一起玩儿时游戏,以宣传产品特色。
◎征求条件:需求为4人,3男1女,需活泼、年轻感外表、无偶包。
◎交件时间:10/6下午15:00-17:30 约2.5小时演出
◎案件预算:时薪NT$ 400元,2.5小时薪资为NT$ 1,000元。
◎酬劳时薪试算:NT$ 400
(商品上架(小帮手)、文章写手、时薪教学、翻译、业务等案件,此字段可略过)
(最低酬劳高于 5000,或一次多件,单件最低酬劳高于 3000 时,此字段可略过)
(填写范例请参考 https://goo.gl/XwXoaB )
(若您对您的案件类型如何试算有所疑问,请来信予板务询问。)
此案件前置作业评估所需时间为:小时(包含会议、沟通、筹备、提案、确认等)
此案件实际执行评估所需时间为:小时(包含执行、异动、修改、各层级确认等)
此案件总评估时间为:小时,换算时薪为:元/小时
(如时薪低于 140,您已违反劳基法最低薪资,请勿在此发表)
(如时薪低于 230,建议转至 PT 板发表)
◎酬劳发放日:当日现领
◎是否回应所有来信: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是否需要开立发票: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是否有试稿(比稿)阶段: 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任何请征才者“试作”的行为,皆为“有试稿阶段”)
(如此项目填写“否”,却由征才者披露实际上有试稿,则水桶 30 日并列入黑名单)
◎试稿(比稿)酬劳:
(如无试稿阶段,此项目不需填写)
⊙理想接案对象:如上说明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