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阅读过置底的 板务规范 和 发文规范:是
(请确实阅读过后并将项目“否”删除)
◎公司征才:
(以下所有字段均为必填,若为个人征才此项免填,并请删除此项目)
公司名称:将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统编:83639574
公司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二段189号16-5楼
公司电话:092261231
联络方式:E-mail
◎征求期限:征满为止
◎工作内容描述:剪辑影片、后制
◎征求条件:使用PR者佳
(若无任何征求条件,请输入“无”)
◎交件时间:4-6天
◎案件预算:3500起
(请至少提供 最低预算 $xxxx 起,或 最高预算 $oooo 以内 的预算描述)
(禁止 无实际预算,如 面议 或 来信报价等,违者水桶 30 日)
(禁止 非金钱 的酬劳支付,例如提供 免费商品使用 为酬劳条件等,违者立即删除)
(如无法直接提供预算或报价,需进行“询价”,请按置底板规向板务提请作业)
◎酬劳发放日:交稿后结算
◎是否回应所有来信: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是否需要开立发票: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是否有试稿(比稿)阶段: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任何请征才者“试作”的行为,皆为“有试稿阶段”)
(如此项目填写“否”,却由征才者披露实际上有试稿,则水桶 30 日并列入黑名单)
◎试稿(比稿)酬劳:
(如无试稿阶段,此项目不需填写)
⊙理想接案对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