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阅读过置底的 板务规范 和 发文规范:是
(请确实阅读过后并将项目“否”删除)
◎个人征才:
(以下所有字段均为必填,若为公司征才此项免填,并请删除此项目)
个人名称:李小姐
联络方式:0919-904211或[email protected]
◎征求期限:征到为止
◎工作内容描述:
征活动动态纪录一名
拍摄时间:9/25(三)9:00~17:00 中间休息1.5~2小时
拍摄地点:台北市万华区康定路173巷(剥皮寮历史街区)
不须剪接,拍摄完毕后交付档案即可
动态器材需求:数位单眼即可
◎征求条件:有活动纪录拍摄经验者佳
◎交件时间:当天拍摄完毕直接过档
◎案件预算:$6000
(请至少提供 最低预算 $xxxx 起,或 最高预算 $oooo 以内 的预算描述)
(禁止 无实际预算,如 面议 或 来信报价等,违者水桶 30 日)
(禁止 非金钱 的酬劳支付,例如提供 免费商品使用 为酬劳条件等,违者立即删除)
(如无法直接提供预算或报价,需进行“询价”,请按置底板规向板务提请作业)
◎酬劳发放日:一周内
◎是否回应所有来信: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是否需要开立发票: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是否有试稿(比稿)阶段: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任何请征才者“试作”的行为,皆为“有试稿阶段”)
(如此项目填写“否”,却由征才者披露实际上有试稿,则水桶 30 日并列入黑名单)
◎试稿(比稿)酬劳:
(如无试稿阶段,此项目不需填写)
⊙理想接案对象:有活动纪录拍摄经验者佳
⊙备注:意者请寄简历及相关作品至[email protected],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