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 (人数已爆满,请板主删文,陆续回复中)台北市餐厅部落客体验

楼主: qtefei (啡咩*)   2019-07-06 19:48:06
◎我已阅读过置底的 板务规范 和 发文规范:是
(请确实阅读过后并将项目“否”删除)
◎公司征才:
(以下所有字段均为必填,若为个人征才此项免填,并请删除此项目)
公司名称:斐品顾问行销
   公司统编:85146940
◎征求期限:至本周日(7/7),若未额满会加开
◎工作内容描述:
餐厅/餐酒馆部落格写手,餐厅位于台北市,需于7-9月进行本人体验&撰文,并发布于个人的部落格
◎征求条件:
需为美食/美酒部落客,过去有撰写相关食记文章经验
个人部落格日流量需2,000以上,流量越高稿酬越高
会以7-9月平假日晚上时间进行体验,时间上能够配合者
◎交件时间:
体验后7-10工作天内
◎案件预算:
单篇NT$ 2,000-10,000,依流量确定稿酬费用,有FB粉专串流为佳
+ 一餐有好酒美食与摆盘的飨宴:)
◎酬劳时薪试算:
此案件前置作业评估所需时间为:1小时(包含会议、沟通、筹备、提案、确认等)
此案件实际执行评估所需时间为:3小时(包含执行、异动、修改、各层级确认等)
此案件总评估时间为:4小时,换算时薪为:500元/小时 以上
(如时薪低于 140,您已违反劳基法最低薪资,请勿在此发表)
(如时薪低于 230,建议转至 PT 板发表)
◎酬劳发放日:
稿件上架后两周内,需填劳报单
◎是否回应所有来信:否(仅回合适者)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是否需要开立发票: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是否有试稿(比稿)阶段:否(但须提供相关过往作品)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任何请征才者“试作”的行为,皆为“有试稿阶段”)
(如此项目填写“否”,却由征才者披露实际上有试稿,则水桶 30 日并列入黑名单)
◎试稿(比稿)酬劳:/
(如无试稿阶段,此项目不需填写)
⊙理想接案对象:美食部落客
⊙备注: 关闭报名网址,感谢参与
作者: sp7763 (Rong)   2019-07-07 23:27:00
征到也禁止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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