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阅读过置底的 板务规范 和 发文规范:是 /
◎个人征才:
(以下所有字段均为必填,若为公司征才此项免填,并请删除此项目)
个人名称:陈Sir
联络方式:站内信
◎征求期限:至3/12
◎工作内容描述:3/23 上午(近中午)约1小时(实际仪式20分钟),地点在台北市北投,拍摄小孩抓周
◎征求条件:1. 拍照无经验者(但需有常拍小孩或高速移动物体经验者)自认具拍照美感也可,请提供你最满意的照片数张需具备修图能力。
2. 拍照有经验者请附上作品,需具备修图能力。
3. 录影师也请提供相关作品,视情况若需要的话作品需剪辑及加入合适的背景音乐
p.s.由于对象是婴儿且每个流程时间极短,除具摄影美感外另需具备对快门/人像瞬间的掌控能力
(若无任何征求条件,请输入“无”)
◎交件时间:两周内
◎案件预算:NA
◎酬劳时薪试算:请报价
◎酬劳发放:作品提供后3日内
◎是否回应所有来信: / 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是否需要开立发票: / 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是否有试稿(比稿)阶段:否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任何请征才者“试作”的行为,皆为“有试稿阶段”)
(如此项目填写“否”,却由征才者披露实际上有试稿,则水桶 30 日并列入黑名单)
◎试稿(比稿)酬劳:
(如无试稿阶段,此项目不需填写)
⊙理想接案对象:不拘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