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征才] FB图卡制作、照片美编*注意开价

楼主: dontz (我是璇)   2018-01-11 18:23:51
本次是第一次投递模板类的案子
但私讯时没注意到原po
表明著5000元预算
加上自己也初入这行
对金额不是很清楚
(我自己没查清楚,不应该)
于是请原po开价
原po开了2000,我加到3000。
原po说他考虑一下。
后来返回版上查看
才发现原价是5000
所以跟原Po婉拒。
便问原po中间的价差原因
毕竟无故价格销低任谁都会好奇吧!
但我要补充
是我自己没搞清楚原po的起初定价而开价
这点应该要自我检讨
不过没想到对方解释完
还辱骂一句“神经”
对方的理由是
原本5000块是包含上课的
现在没包含上课所以才开2000
我觉得为什么少了课程
反而是薪资减少而感到很疑惑
到后面我自己语气也变差
当然他可以不找我,我也可以不接他
只是这个价差很令人纳闷
他可以不答
但骂到神经我也是很...
只能说接案自己要看清楚...
https://i.imgur.com/6chYheJ.jpg
https://i.imgur.com/ACbf3nn.jpg
https://i.imgur.com/szpLPXg.jpg
https://i.imgur.com/diu7Vwn.jpg
https://i.imgur.com/hU0BBIY.jpg
https://i.imgur.com/ypm6NFx.jpg
※ 引述《rockherts (alweq222)》之铭言:
: 文章发表后即代表您已阅读过置底的 板务规范 和 发文规范。
: 以下各项 ◎ 字段为必填,请确实填写;
: 各项 ⊙ 字段为选填,请按需求填写。
: 违反者第一次删除,第二次水桶,三次以上退文 水桶处置。
: 征才发布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私下清除征才内容”,如有需要请向板务申请。
: 发文前以上文字请按 ◎我已阅读过置底的 板务规范

: ◎个人征才:
: (以下所有字段均为必填,若为公司征才此项免填,并请删除此项目)
: 个人名称:唐先生
: 联络方式:站内信
: ◎征求期限:征到为止
: ◎工作内容描述:FB后台的图卡制作,需要有平面社计专才,有免费提供FB后台模组教

: ◎征求条件:平面设计专才
: (若无任何征求条件,请输入“无”)
: ◎交件时间:asap
: ◎案件预算:5000左右
: (请至少提供 最低预算 $xxxx 起,或 最高预算 $oooo 以内 的预算描述)
: (禁止 无实际预算,如 面议 或 来信报价等,违者水桶 30 日)
: (禁止 非金钱 的酬劳支付,例如提供 免费商品使用 为酬劳条件等,违者立即删除

: (如无法直接提供预算或报价,需进行“询价”,请按置底板规向板务提请作业)
: ◎酬劳时薪试算:
: (商品上架(小帮手)、文章写手、时薪教学、翻译、业务等案件,此字段可略过)
: (最低酬劳高于 5000,或一次多件,单件最低酬劳高于 3000 时,此字段可略过)
: (填写范例请参考 https://goo.gl/XwXoaB )
: (若您对您的案件类型如何试算有所疑问,请来信予板务询问。)
: 此案件前置作业评估所需时间为:小时(包含会议、沟通、筹备、提案、确认等)
: 此案件实际执行评估所需时间为:小时(包含执行、异动、修改、各层级确认等)
: 此案件总评估时间为:小时,换算时薪为:元/小时
: (如时薪低于 133,您已违反劳基法最低薪资,请勿在此发表)
: (如时薪低于 230,建议转至 PT 板发表)
: (如时薪低于 230,建议转至 PT 板发表)
: ◎酬劳发放日:月初
: ◎是否回应所有来信:否
: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 ◎是否需要开立发票:否
: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 ◎是否有试稿(比稿)阶段:否
: (请留下适用项目并删除其他)
: (任何请征才者“试作”的行为,皆为“有试稿阶段”)
: (如此项目填写“否”,却由征才者披露实际上有试稿,则水桶 30 日并列入黑名单

: ◎试稿(比稿)酬劳:
: (如无试稿阶段,此项目不需填写)
: ⊙理想接案对象:住台北地区平面设计,有想学fb图文操作者
: ⊙备注:
作者: sharon1225li (阳隽)   2018-01-11 18:38:00
觉得对方态度蛮差的耶
作者: symsym26 (ping)   2018-01-11 18:45:00
很多都是版上写一回事,实际又是一回事,尤其是有个范围的金额,谈了后跟本只是参考用~当然可以选择不接,但那种付钱就是老大的心态,实在无语
作者: mco520 (麦田)   2018-01-11 19:27:00
对方态度实在难以恭维……
作者: cny07112 (Nai)   2018-01-11 20:02:00
上次在其他版接案也是在对方提的范围内,私下却说太贵,决定要找他朋友做,唉...
作者: dudu123 (kenm)   2018-01-11 20:37:00
对方也太夸张了吧......
作者: erty6502 (摇华)   2018-01-11 21:46:00
案件文案也没有提供是要人怎么做他想要的!傻眼,又不是无限次数修改
作者: tatasui (塔塔)   2018-01-12 02:08:00
业主开口闭口就是骂人 素质还是高耶^_^
作者: ml0212 (米)   2018-01-12 11:26:00
真的是要问清楚,能接受再接
作者: lin315040 (JeffreySSD27)   2018-01-13 11:32:00
满满的资本主义味道OuO
作者: vi000246 (Vi)   2018-01-15 15:15:00
呵呵 这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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