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小弟想请教一下劳务报酬税金的部分
自己有在做一些网络行销的接案
但是因为接案量也没那么大 所以一直都没有成立工作室或是公司
且先前因为金额较小 所以也都没有太多问题
近期因承接了一个网络行销的年约 金额是85万(年约)
上网GOOGLE了很多专有名词实在是有看没有懂...
只查到说好像单次超过20000元的话要先预扣10%
但是因为此次专案会有设备的项目要支出
会先请对方在专案一开始就先预付一部分 (大约30万左右)
剩下的60%会分在12个月逐月领取
没碰过这种比较大的金额 想请问税金的部分要怎么处理会最好呢?
还是我直接跟对方谈85万未税 税金的部分请对方直接处理?
有劳各位大大解惑!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