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热心的网友好,我来更新一下近况,
顺便有些小问题想跟各位求教:
详情可以见我上一篇
“自由工作者被恶意积欠薪资”
再次人物介绍懒人包
A道具师 和我接头的人
B制片统筹 管这只案子经费,最大的人
C我同事 助理 女生
事情是这样的,
后来他们还是有帮我处理劳资调解,
但我同时也提告就双轨进行
(我心里大概有底绝对调解不成)
因为我是拍片的,片子在宜兰拍,
辗转这个案子被送到宜兰县政府社会局,
事情经过大家看上一篇就好我就不赘述了,
一开始委员要我们说事实经过,
我的部分跟上一篇大同小异,
对方讲了一些我不认同的点,
其实我有录音
(后面会问这点)
前面有提到我的薪资是三天4500,
他说我不会开手排车所以一天扣500,
因为500是补助开车的,开车很累,
而我一直到要租车才跟她说不会开手排车,
也给他造成困扰,
但关于这一点,我应征当天就跟他说我不会开手排车了,
他也没多说什么,不能这样事后诸葛吧。
然后他说,我因为导航带错路,
导致他delay没赶上拍摄,
道具费被扣了15000我要负责赔偿,
那天我会导航带错路,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路名念错,
我才导到错误的地方,
但车上只有A C跟我三个人,
C也被欠钱有利害关系,
而且他也老实跟我说他没有印象
对方是不是念错路名,
且该天迟到四小时,是因为他前一天忙着性骚扰,
没有准备道具,当天早上才跑道具。
这些我好像前一篇都讲过了,
我主要问题打在下面:
1.他说我把他道具弄坏,
列了一长串清单,但很多道具
他没有办法证明是我弄坏的,
然而同样,我也无法证明我没有弄坏,
请问这是他要举证我弄坏,且造成他
15000的损失,还是我要举证我没有弄坏
2.关于弄坏道具扣薪,我当时主张
劳基法26条,雇主不能预扣薪资
作为赔偿或违约,A对调解委员说:
我跟C一直都在聊天没有做事情,
根本就是吃便当的,
我能够举证如下:
A.我们拍摄和附近的农民借了不少家具当道具,
这都是我去搬的,那边的农民一定都认识我,
然而他们根本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
看到脸应该认得我有去搬好几趟东西,
但那边再偏远的宜兰山区,传老农过去,
好像有点不太方便?
B.因为在偏远山区,我们拍摄期,
固定跟那边一家山产店订三餐,
都是我去拿的,所以山产店老板一定也认得我,
但同理,真的这么麻烦会传他吗?
因为如果打电话他们一定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
所以我提出这些证人可行吗?
3.在场的工作人员30几个,照理说
都能作证我有认真工作(当然做得好坏是另一回事)
也能够作证A打混,A人一直消失,
B打电话骂他好几次了,吼到在场都听得到,
但因为我是去打临时工的,
除了ABC我知道名字外,其他人我连绰号都不知道,
只知道职衔,
且我所有证物
(拍摄期通告单,证明我们的工作时数,
还有证明A当天迟到四小时,跟我导航错
迷路一小时毫无关系)
(因为A做的乱七八糟,第二天B就指派我,
去买所有的道具,所以根本没花到A的钱,
这些东西都有发票)
因为虽然B对A这次的表现很不满意,
也扣他钱,但他们毕竟是旧识,
搞不好还有利益上的纠葛
通告单、发票、甚至证人,
因为都在B那边,如果B选择狼狈为奸,
硬是不提供证据,或者是当A的证人一起说谎,
是不是我就完蛋了?还是在法律面前他不能说谎?
但又要怎么举证他是不是说谎呢?
因为我们拿不到薪水,曾经跟B讨过,
因为他是这只案子的统筹,请他跟A要,
他都敷衍说说不去做,最后还嫌烦,
把我跟C封锁了,这实在让我对他没什么信心......
4.调解委员说不能录音,否则违法,
我想知道真的是这样,还是只是他想规避责任的说词,
因为向警察也会吃案,
我还是有偷录音,如果只是他想吃案,
我就可以拿出来当证据,但假设真的违法,
我当然不能拿出来。
原因我是怕我到时候开庭,
他翻脸不认帐,我可以拿他在调解说的话,
当作部分证据,当然我不决的调解委员会包匹他,
但调解委员给我的观感就是在现场,
他根本没有很想认真处理这件事
(对方凶神恶煞,我一脸好欺负)
连会议记录都没有在写,我怕到时候我提出证据,
请调解委员当证人,
他会说“忘记了”“没印象”“不重要吧”
这样不是就对资方有利吗?
希望可以解决我的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