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关于板务罚则的退文和水桶

楼主: gpmm (银色)   2016-09-02 01:08:49
嗨大家好,
由于有板友提出目前罚则的“退文”和“水桶”程序应该互相调换,
所以想说拉个讨论看看大家的意见和想法。
以下是小弟我的出发点:
1. 从板务角度出发,应该是以
“所管理的单一看板”自身来考虑所谓罚则的严重程度
,而非
“对该使用者使用 PTT 所造成的困扰程度”
(意思是说,在本板受罚,进而影响别的看板的使用权,
那是使用者必须自行承担的)
2. 以单一看板来说,剥夺发言权是最严重的罚则,
而退文不影响发言权,且退文可被申请删除,
所以退文是属于“中间性的罚则”,水桶是属于“最终的罚则”。
目前翻了几个热门看板,似乎大多数也还是按照这个顺序在走,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呢?(还是有需要办个投票? XD)
作者: s89227 (Kei)   2016-09-02 01:25:00
应该说 删文>水桶(几周或几个月或一两年)>退文>永桶所以水桶摆在退文后面很奇怪...
作者: BigBank ( )   2016-09-02 06:43:00
第二次水桶 第三次水桶加重+退文 这样呢退文第二次要180天 水桶都不会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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