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
由于有板友提出目前罚则的“退文”和“水桶”程序应该互相调换,
所以想说拉个讨论看看大家的意见和想法。
以下是小弟我的出发点:
1. 从板务角度出发,应该是以
“所管理的单一看板”自身来考虑所谓罚则的严重程度
,而非
“对该使用者使用 PTT 所造成的困扰程度”
(意思是说,在本板受罚,进而影响别的看板的使用权,
那是使用者必须自行承担的)
2. 以单一看板来说,剥夺发言权是最严重的罚则,
而退文不影响发言权,且退文可被申请删除,
所以退文是属于“中间性的罚则”,水桶是属于“最终的罚则”。
目前翻了几个热门看板,似乎大多数也还是按照这个顺序在走,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呢?(还是有需要办个投票?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