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前一阵子接了一个DM A4的编排设计
因为DM的折法非一般三折页
故提供给雇主一张A4的折页示意图
两个月后看到雇主 创立粉丝专页
发现他的benner 是我当初提供的示意图片
请问各位前辈会如何处理?
这已经不是智财问题啦,好像客人来超市买菜,结完帐连购物篮都给你拿走,那根本不是商品啊
作者:
redshoe (Red)
2016-08-10 10:34:00先截图,存网页,收集资料
作者:
b510336 (风的细语)
2016-08-10 10:36:00台湾业主不意外...
作者:
felaray (傲娇鱼)
2016-08-10 11:51:00下次上浮水印阿
我不是设计这一行的 但对智财权好奇 想询问不能使用的原因是?合约只签署DM设计不含banner 违约?DM设计已买断 但同一设计用在其他地方 必须设计师同意?如果雇主是翻拍DM做成banner 视作相同问题 又或者不同?究竟是合约内有签署才有效 又或者智财权保障的部分?
作者:
ta29 (nyo)
2016-08-10 12:49:00楼上有看清楚内文吗?
作者:
Mib2004 (妳现在可以叫救命了)
2016-08-10 15:18:00应该可以提告 那不是交付的成品 所以他没有使用权就像是一封你写给他的email 文字著作权还是你的 他无权公开使用
作者:
aceone 2016-08-10 19:52:00给五楼 设计项目如果没注明买断 等于是给雇主使用权利而已所有权还是设计师的 用在其他地方就是盗用喔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6-08-10 20:40:00如果雇主当初有付你DM款项,问雇主可否将BANNER拿下就好他应该是不知道,想说付了钱就等于你给他的都能用另外买断通常是用在插画方面,有些设计者对DM不设买断因为DM是为业主客制化,通常设计者也不会运用在其他地方所以有些设计者是交付DM就直接将DM相关所有权给业主有些设计者比较注重自己智财,就会设买断和使用权利如果觉得对方不该未经你同意使用,直接请他换图就好
多谢三位大大详解因为很常看到设计竞赛 说参赛作品所有权归举办方 以为说智财权是买一个设计=可套用到任何地方 原来还有使用权跟所有权的差异